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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 題: [討論] 辭受都要依道理
發信站: 楓橋驛站 (2013/04/21 Sun 05:31:48)

公孫丑下•第三章  辭受都要依道理

    陳臻問曰:「前日於齊,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;於宋,饋七十鎰而受;於薜,饋五十鎰而受。
    前日之不受是,則今日之受非也。今日之受是,則前日之不受非也。夫子必居一於此矣。」
    孟子曰:「皆是也。當在宋也,予將有遠行,行者必以贐;辭曰:『饋贐,』予何為不受?當在薜也。予有戒心;辭曰:『聞戒,故為兵饋之。』予何為不受?若於齊,則未有處也;無處而饋之,是貨之也;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?」
    【新講】陳臻問孟子說:「前日在齊國,王送您最好的金子一百您不接受;在宋國,送您七十鎰,您接受了;於薜國,送您五十鎰您接受。
    前日的不接受對,則今日的接受不對。今日的接受對,則前日的不接受不對了。老師在這裡必有一個不對了。」
    孟子說:「都對的。當在宋國時,我將有遠行,出行的人一定會有人送他旅費;他們說:『送您旅費,』我為什麼不接受?當在薜國時,我有戒心;他們說:『聽說您有戒心,所以為了為軍備送您一些錢。』我為什麼不接受?至於在齊國,則沒有理由的;沒有理由而送我錢,是收買我呀;哪有君子而可以被收買的呢?」
    孟子接受別人的錢或不接受別人的錢,都要按著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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