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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信人: chanz.bbs@bbs.cs.nthu.edu.tw (晨星) 看板: religion 標 題: [討論] 教會:蒙召的會眾 發信站: 楓橋驛站 (2011/07/23 Sat 05:06:47) 教會的比喻系列、之一 倪柝聲弟兄說:「教會應該包括所有得救的基督徒,少一個就不是教會。」 張弟兄說:「任何基督徒的聚集,不能包括所有得救的基督徒,而自劃小圈 子,排斥其他的信徒,就是分裂教會、不合一,就是宗派。沒有人可以例外。」 前言:召會對於教會的看見,可以說是非常清楚。但是關於教會的講究,因 為《聖經》都是用比喻的,所以有一些內容,需要講解清楚。憑著聖靈的感動, 我想交通一下教會的比喻。 首先,必需知道,教會在原文的意義,就是「蒙召出來的會眾」。我們未 信主前,是在罪惡、黑暗之中,在魔鬼的權勢之下,基督拯救了我們,把我們召 了出來,我們這些被召出來的人,集合在一起,就是教會。所以每一個得救的人 ,就是 神的兒女,就是你的弟兄姊妹、也都是教會的一份子。你不可以因為他 不屬靈、《聖經》知識不如你、枝節的看法、意見與你不同,甚至沒有和你一起 聚會,就不承認他是教會的一份子。主已經接納他了,你有什麼權力認為他在教 會之外? 至於教會、召會,那是翻譯的不同,在原文是一個字。如果說,別人是教會 ,我們是召會,我們與他們不一樣。那是笑話。而我們自己,假如有人自稱教會 ,另外有人自稱召會,因而不和、分裂,那也是莫名其妙。 那麼,我們(主的恢復)應該怎麼詮釋自己呢?如果說,我們就是教會,教 會就是我們,我們與教會劃上等號,那真是有些過頭了。因為我們這一群基督徒 ,到底不能包括所有得救、蒙召的人。我們只能說,蒙 神的憐憫,讓我們看到 教會的異象,因此我們照著《聖經》的榜樣,來「實行教會」,早年我們自稱是 「小群」,這很謙卑,很合乎 神的旨意。而對於我們之外的基督徒,我們切不 可有分別的心,應該從心裡愛他們。因為他們也是主的寶血所拯救的,也是我們 的弟兄。 --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基督教網路傳道中心」歡迎參觀: 用滑鼠左鍵點一下下面位址,可立即進入。 Christian missionary on Web, Blog: To enter, press the left key on adress blow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chanzcu -- ※ Origin: 楓橋驛站<bbs.cs.nthu.edu.tw> ◆ From: chanz @ 123-195-1-3.dynamic.kbronet.com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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