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: talk ◎ 大家來灌水    板主: magelinus/Masakik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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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dc0303 (dc0303)
標題: Re: 越寫越聰明...
時間: 2007年 4月30日 10:17:58 星期一


> 我自己覺得"自証自知"不只是不吹噓自己已經証到什麼境界的意思, 而是真的要講述也是語> 難以表達的吧.(因為我自己也沒証到什麼東西, 所以這只是我的猜想 :p )

"自証自知"是自受用境界!

何必表達呢?

如果你慈悲願與大家分享,講述表達要分四項才比較完整!

法,義,詞,辨,

法:實驗過程與結果

義:詳細的定義與結論

詞:實驗個別名詞名相的定義

辨:事與理的微細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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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Origin: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<cbs.ntu.edu.tw> 
◆ From: !218.210.42.1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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