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: talk ◎ 大家來灌水    板主: magelinus/Masakik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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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images (台灣加油樂利安康) 站內: talk
標題: Re: 我看過非常報導
時間: Fri Nov 21 15:38:36 2003

※ 引述《kftseng (羅雲)》之銘言:
> ※ 引述《images (台灣加油樂利安康)》之銘言:
> > 請問,不用乳房來社交的女性同胞,情何以堪?
>     這是過度解釋的問題,不過,該為知名人是的發言失當是他的問題,這不能夠
>     可以用來解釋該光碟立場就是對的。

該光碟的立場本來就是要批判這些媒體、政客和國會,如果連批評的自由都沒有,也
說這樣的立場是錯的,那麼,羅雲兄也沒有資格批評非常報導的立場和自由呀,因為
為什麼只准您批評別人,別人不能呢?


>     兩個人互砍,並不因為另外一個人被砍得比較重,或是被砍死就是對的。而是
>     兩個人都是錯的。
>     另外,說「煽動人民對非常報導的不滿並試圖往民進黨的身上套」這個講法在
>     相的程度上是錯誤的。台灣的人民不是很容易被「煽動」的,所以,現在的媒
>     體才需要不斷的「創造」而不是「報導」新聞,才能夠達到收視效果。

不知依據為何?


>     台灣的人民,在民族性上,是相當同情弱者的,而且,現在許多人根本不看電
>     視在講什麼,愈來愈多的人加入「關機族」,在某些方面而言,台灣的人民的
>     自覺性高於媒體工作者的估計,不是媒體人隨便寫一些文章就可以「硬凹」過
>     去。

不知依何立論?

>     所謂的「可公評之事」只得是「事」而不是「人」,而且是「攸關公眾利益」
>     的事情,而不是「私人的事情」,新聞局在看過光碟後,已經表示該光碟並非
>     公眾論述範圍,

當然是呀,因為親民黨傾全黨之力拿片段去逼問新聞局長,當然得到片面的回答。


換句話說,之前的講法是,新聞局當時根本沒有看過內容,這
>     在執法上是相當的粗糙的。不要以為新聞局的錯誤沒有問題,在司法上是會引
>     用「主司主管單位」的見解作為法律未定的補充認定標準。

是嗎?
我的傳播法規素養沒有辦法說服您嗎?


>     該光碟在我們公司當中有每種程度的流傳,不過,就我所知,認同度極低。

請問您個人的政治立場與貴公司的政治立場。


這
>     和媒體怎麼說是沒有關係的,和政黨傾向也沒關係。

仍然有關。

>     我在意的是「行為正當性」,無不是政黨團體、政治人物個人利益。

但您所引用的媒體資料是一面倒,一點平衡報導也沒有,假設您很盡心的蒐集後還
是這種結果,這也更証明了非常報導的說法,媒體有一大部分是由泛藍所把持。

好像現在
>     許多自命正義的媒體工作者都很喜歡給別人「扣帽子」,很無聊而且沒意義的
>     行為。

這是您個人的評價,並非事實。


我只會覺得,你想太多了,而且該想的都沒想到,只想一些無關痛癢、
>     偏離問題核心的事情。

這也是您個人的評價,但我沒有意見。

模糊焦點是許多媒體工作者擅長使用的手段,但我一向
>     很擅長抓問題核心,對於重點也抓得很穩,這招用誘導方式企圖轉移目標要有
>     效?機率很低。直接找我單挑,我很少理會,我只看重點。而且,這種扣帽子
>     的事情,遇多了,根本不太會想去理會,只會覺得做這種事情的人太過無聊。
>     我向來不支持任何特定人或團體。也就是我算是雙方政黨都想要爭取的 1/3
>     未表態游離選票的這群。但,我個人一個原則,對於黑函,我深惡痛絕。

連您也認為非常報導是黑函,其實並不是,而是媒體抹黑的結果,您也被搖擺了,您
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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