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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信人: mikehsyu.bbs@bbs.cs.nthu.edu.tw (Mike Hsyu) 看板: religion
標  題: 在屋頂上宣揚出來
發信站: 楓橋驛站 (2013/04/11 Thu 19:21:34)

荒漠甘泉
http://www.fhl.net/stream/4/0411.htm

原作/Mrs. Charles E. Cowm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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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「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,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。」(聖經馬太福音
十章 27 節)

  我們的主常帶我們到黑暗中去,為著要和我們說話。有時祂帶我們
進入孤單的黑暗,有時祂帶我們進入憂傷的黑暗,有時祂帶我們進入失
望的黑暗,有時祂帶我們進入疾病的黑暗。

  然後祂告訴我們祂偉大的、神奇的、永遠的、無限的奧祕;祂開啟
我們迷糊的眼睛,叫我們看見屬天的榮耀;祂開通我們聾聵的耳朵,叫
我們聽見祂的聲音。在黑暗裡我們能學到以前從來沒有學到的功課。

  可是我們得到了啟示以後,就有一個責任 ── 「你們要在明處說
出來……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。」

  這樣看來,我們受苦,並非是毫無意義,毫無目的的。

  許多時候,我們在受苦的時候會悲嘆說:「我還有什麼用處呢?我
對於人類有甚麼益處呢?我寶貴的一生就這樣浪費了嗎?」我告訴你:
神是有目的的。神要我們和祂有最高的交通,神要我們能面對面聽祂說
話,將信息帶給在山腳下的人們。

  摩西在西乃山、以利亞在何烈山、保羅在亞拉伯,豈都是白費時日
呢?

  基督徒必須有單獨默想,與神交通的時間。我們的身體怎樣需要食
物,我們的靈也照樣需要山上的交通,巖下的安息。

  這樣,我們纔會時時覺得神的同在,能和大衛一同說:「耶和華阿
,你與我相近。」(聖經詩篇一百十九篇 151 節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── 梅爾(F.B.Meyer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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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,
                  ███  不再有死亡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也不再有悲哀、哭號、疼痛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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