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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信人: chanz.bbs@bbs.cs.nthu.edu.tw (晨星) 看板: religion
標  題: [討論] 十架佩戴運動
發信站: 楓橋驛站 (2012/02/09 Thu 07:30:13)

    最近被聖靈感動,到小店買了一個十字架項鍊掛上。後來發現這個感動真正
是對的,是出於救主耶穌基督的,所以要在此交通一點感覺。

    在這末後的世代中,黑暗勢力猖獗,異教的聲勢囂張。而我基督聖教,反而
有氣無力,這實在不是正當的現象。《聖經、啟示錄》告訴我們,末後的世代有
七倍加強的靈,就是七靈。基督聖教要起來!要復興!不可再奄奄一息了。

    有許多基督徒,不敢承認主的名字,不敢傳福音。如果每一個基督徒,都能
佩戴十字聖架,至少讓人一見就知道你是基督徒。再看到你臉上有基督的榮光,
這就是最好的見證,最好的福音工作。而且,佩戴十字架,也讓你不敢犯罪,羞
辱主名。

    現在連牧師、傳道人,佩戴十字架標誌的也非常稀少。你難道沒有看見,異
教的人,戴念珠、戴手環、或以吉祥物的名義附在他們身上?這些都是黑暗的勢
力,拒絕真光、拒絕  神的真道,我基督徒,應該奮勇起來,為主作見證!

    有些基督徒,也許是太屬靈了,連十字架的標誌,也認為是世俗。使徒保羅
曾說,「我不知道別的,只知道耶穌基督和祂的釘十字架。」這就包括了主的流
血和受死。基督徒怎可屬靈到一種地步,連十字架的標誌、主的流血和受死都當
作是禁忌呢?這是否太過份了呢?是否對不起所承受的救恩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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