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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 題: [討論] 孝經、紀孝行章
發信站: 楓橋驛站 (2011/06/09 Thu 04:19:33)

孝經新講.13

紀孝行章第十

    【章旨】這一章書,所講的是平日的孝行。有五項當行的,有三項不當行的
,以勉學者。列為第十章。

子曰:「孝子之事親也,居則致其敬,養則致其樂,病則致其憂,喪則致其哀,
祭則致其嚴,五者備矣,然後能事親。」

    【白話】孔子說:「有孝子的子的事奉雙親,如何盡孝呢?第一,要在平居
    無事的時候,當盡其恭敬之心,第二,在奉養父母的時候,要讓父母感到快
    樂,第三,父母有病時,要盡其憂慮之情,用盡方法予以治療,第四,萬一
    父母不幸的病故,還要悲痛哭泣,極盡哀戚之情。第五,父母去世以後要盡
    其思慕之心,莊嚴肅敬的祭奠。以上五項孝道,行的時候,必定出於至誠。
    這才是孝道的真正意義。」

    本章共分兩段。
    以上是前段,居致敬,養致樂,病致憂、喪致哀、祭致嚴五項,是孔子指出
    孝子盡孝的道理。

「事親者,居上不驕,為下不亂,在醜不爭;居上而驕則亡,為下而亂則刑,在
醜而爭則兵,三者不除,雖日用三牲之養,猶為不孝也。」

    【白話】「為子女的要孝敬父母,不但要有以上的五致,還要有以下的三不
    。一、就是官位較高的人,就應當以謙卑的態度待其部屬,不可驕傲自大。
    二、為人部屬的小職員,就應當守法守紀,不可有一點悖亂不法的行為。三
    、在鄙俗的群眾當中,要和平相處,不敢和他們爭鬥。否則,官位較高而驕
    傲,就會滅亡;為人部屬的悖亂不法,就會受刑;在鄙俗的群眾當中 爭鬥
    ,就會引起兵災。若不戒除以上的三項逆行,就是每天用牛、羊、豬、三牲
    的肉來養活父母,也不能算是孝子。」

    以上是後段,講居上驕、為下亂、在醜爭,這是孔子指出盡孝所應該避免的
    的道埋。

    照前者去作,就是最完全的孝子。依後者去行,自然受到社會法律的制裁,
    和不幸的結果。這個道理,很顯然的分出兩個途徑。就是說:前一個途徑,
    是光明正大的道路,可以行得通而暢達無阻的。後一個途徑,是崎嶇險徑,
    絕崖窮途,萬萬走不得的。聖人教人力行孝道,免除刑罰,其用心之苦,至
    為深切了。

    【新講】孝道是道德的總歸。脫離了孝道,就陷在罪惡刑罰之中。惡有惡報
,  神目如電,是跑不了的。不要以為做了壞事沒人知道,連天上的  神也不知
道,那是自欺欺人。但是  神也知道你沒有行善的能力,所以派了救世主耶穌基
督徒降世救你,讓你有能力脫離罪惡。被罪惡苦害的你,為什麼不投身在祂的懷
抱中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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