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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信人: chanz.bbs@bbs.cs.nthu.edu.tw (晨星) 看板: religion
標  題: [討論] 敬其所異愛其所同
發信站: 楓橋驛站 (2011/01/15 Sat 07:08:21)

    這句話是我的老師陳立夫先生說的。用在夫妻相處,也可以用在教會的實行
上。

    關於陳立夫先生,先要作一介紹。他是黨國元老,曾經追隨國父、蔣公從事
革命事業。他在美國皮茲堡大學學礦冶,獲碩士學位。回國後受命負起黨務與國
軍政治作戰的責任。他家有三個人,即陳英士、果夫、和他。英士先生可能是叔
父輩當年蔣中正先生就是由他介紹入黨。他們三人都在黨裡有很大的勢力,所以
有一句話說:「蔣家天下陳家黨。」立夫先生活到一百歲,算是非常長壽的人。

    立夫先生回國後,他兒子與我的老師、國學大師林尹的女兒穎真結為兒女親
家,林老師主掌台師大國文研究所,就請他主講所發明的「人理學」。因為林老
師也是文大中文所的主任,所以就叫我們一起去台師大聽課。立夫先生慈祥和藹
、溫文有禮,學識豐富,真是一位令人敬仰的長者。當時文大破格聘他為華岡教
授,薪資是一般教授的數倍,而且課可以教很少,這樣的禮遇,目的只是提高文
大的師資。後來文大要出一本《華岡師資》,林師就命我替陳公執筆,所以我有
數度與陳師單獨見面的緣分。

    這句話講夫妻相處之道,「他與我不同的地方,我要敬它;他與我相同的地
方,我要愛它。」因為對方與我一樣重要,所以雖與我不同,可是不能不尊敬;
而自己的特性,哪有不愛的,既愛自己的特性,那對方有自己的特性,自然也該
愛的。這樣相互體諒,夫妻生活就幸福了。

    說到教會,是由基督徒所組成,彼此相愛、合一,是主的命令。但是我們為
什麼不能相愛、合一呢?基督徒之間,如果能「敬其所異,愛其所同」,那就不
可能不合一、相愛了。

    因為我們都有共同的信仰:相信一位真神、相信一同一本《聖經》,相信耶
穌是  神的道成肉身,接受耶穌的代死、贖罪,領受聖靈、神聖的生命,作  神
的兒女。這些,我們都相同,當然我們可以合一、相愛,為什麼不能呢?

    至於我們基督徒有不同的看法,那又有什麼關係呢?因為聖靈給人的引導不
同、看見也不同,只要他信的不是異端,為什麼一定要強人同我呢?

    所以,把不同的看法、爭議放下吧!存著尊敬別人的心,我們是可以互相包
容的。《聖經》叫我們凡事包容、凡事忍耐,如果我們能真正做到,沒有什麼不
能合一的。

    現在的問題是,許多基督徒要把問題倒過來。彼此相同的置之不顧,偏偏要
爭那不同的。於是就不能合一。尤其是(主的恢復),蒙  神憐憫,有了一些新
的亮光,因而與傳統基督教有些微的不同。但是弟兄們非常強調這些不同,因而
與傳統基督教的鴻溝越來越大。這似乎不是主的意思。當初主興起我們時,是看
見基督教的分裂、不合一,所以我們要走合一的路。可是今天在天底下,最不肯
與其他基督徒合一的,就是我們。而且我們自稱是教會,是(主的恢復),基督
教是宗教,似乎是與  神為敵的一樣。

    另外,還有一個危機,因為我們太重視新的亮光,相對地,也就輕視那基督
徒的共同信仰。你去細讀《詩歌》 600.601 首,當初我們不是這樣的:只要抓
住基督徒的共同信仰,其他爭議都可不論。這是合一的前提。如果我們真有合一
的心,這一前提,是應該堅持的。

    弟兄,合一,真的不是只有(主的恢復)內部的合一,因為我們不是整個教
會。如果你沒有這個看見,你的合一還是在宗派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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