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: SYSOP ◎ 給獅子吼站的站務人員意見    板主: SYSOP
閱讀文章: 第 219/1275 篇 | 上篇 | 下篇 | 回覆 | 轉寄 | 轉貼 | m H d | 返回
作者: prajna (火之舞) 站內: SYSOP
標題: Re: [公告]重申版旨
時間: Mon Mar 24 22:52:02 2003

看來你只對引出來的那一句話有意見,所以我們可說是取得了高度的
共識。謝謝!

我並不想節外生枝,畢竟那句話是:1.放在段末的括號中 2.有疑問句
3.有假設語句  4.只是說"有點可能"。會這樣問是因為你原文沒標點,
我不確定你說的"三四次"究竟是"三、四次"還是"三十四次"。你其實不
用對這句話大做文章。如果你說的不是三十四次,那麼後來的假設句就
不成立了;如果你指的的確是三十四次,我才必須考慮是否要解釋"有
點可能"。

總之,那句話,很明顯的,並非"不實指控"。指控的句型不是那樣。請
勿過度擴張我原文的含意。不過,我知道那句話是討人厭的,以後我會
留意。

※ 引述《alubi (alubi)》之銘言:
> > 我接Buda-Help版務至今大約三年,之前的狀況我不明白,但這三年之中
> > 在版上正式公告的次數就不只是你說的3、4次的兩倍;更不用說直接發信
> > 到您的信箱告知的。不知道為何您最後覺得只有3、4次?(還是您說的是
> > 三十四次?如果是的話,那倒是有點可能。)
>  尊重你的說法!也會尊重站務的規矩!不過有一點我絕對抗議:
> 在
> 還是您說的是三十四次?如果是的話,那倒是有點可能。
> ∼∼∼∼∼∼∼∼∼∼∼∼
>   這一段話請你拿出證明!雖然是〔有點可能〕,這三年半來絕對
> 無如此誇張!三十四次!還有我這七年多來自身信箱收到的告知也
> 不過不超過七八次!!這是我個人的立場!反正我再說一次:
>   
>   不要以部份代全體,將數次小的失誤就將之誇大!!
>   對於本站的規矩與禁忌我自會注意與遵守!只是不接受他人不
> 實的指控!我知道本站的站務人員可能會聯合起來,
> 我再說一次:
>  
>   我會遵守獅吼站的規矩與禁忌,承認有犯過數次失誤,自會承
> 認與改進,就是不接受他人不實誇大的指控!言盡於此!!

--
        只在此山中     雲深不知處 

--
獅子吼站 板面介紹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bs.ntu.edu.tw
佛教X檔案 - 用科學的態度探索科學的死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BudaXfile
閱讀文章: 第 219/1275 篇 | 上篇 | 下篇 | 回覆 | 轉寄 | 轉貼 | m H d | 返回

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  http://buddhaspace.or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