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: SYSOP ◎ 給獅子吼站的站務人員意見 板主: SYSO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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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prajna (火之舞) 站內: SYSOP 標題: Re: [公告]重申版旨 時間: Mon Mar 24 22:52:02 2003 看來你只對引出來的那一句話有意見,所以我們可說是取得了高度的 共識。謝謝! 我並不想節外生枝,畢竟那句話是:1.放在段末的括號中 2.有疑問句 3.有假設語句 4.只是說"有點可能"。會這樣問是因為你原文沒標點, 我不確定你說的"三四次"究竟是"三、四次"還是"三十四次"。你其實不 用對這句話大做文章。如果你說的不是三十四次,那麼後來的假設句就 不成立了;如果你指的的確是三十四次,我才必須考慮是否要解釋"有 點可能"。 總之,那句話,很明顯的,並非"不實指控"。指控的句型不是那樣。請 勿過度擴張我原文的含意。不過,我知道那句話是討人厭的,以後我會 留意。 ※ 引述《alubi (alubi)》之銘言: > > 我接Buda-Help版務至今大約三年,之前的狀況我不明白,但這三年之中 > > 在版上正式公告的次數就不只是你說的3、4次的兩倍;更不用說直接發信 > > 到您的信箱告知的。不知道為何您最後覺得只有3、4次?(還是您說的是 > > 三十四次?如果是的話,那倒是有點可能。) > 尊重你的說法!也會尊重站務的規矩!不過有一點我絕對抗議: > 在 > 還是您說的是三十四次?如果是的話,那倒是有點可能。 > ∼∼∼∼∼∼∼∼∼∼∼∼ > 這一段話請你拿出證明!雖然是〔有點可能〕,這三年半來絕對 > 無如此誇張!三十四次!還有我這七年多來自身信箱收到的告知也 > 不過不超過七八次!!這是我個人的立場!反正我再說一次: > > 不要以部份代全體,將數次小的失誤就將之誇大!! > 對於本站的規矩與禁忌我自會注意與遵守!只是不接受他人不 > 實的指控!我知道本站的站務人員可能會聯合起來, > 我再說一次: > > 我會遵守獅吼站的規矩與禁忌,承認有犯過數次失誤,自會承 > 認與改進,就是不接受他人不實誇大的指控!言盡於此!! -- 只在此山中 雲深不知處 -- 卍 獅子吼站 板面介紹: cbs.ntu.edu.tw ☉ 佛教X檔案 - 用科學的態度探索科學的死角 BudaXfil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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