======增壹阿-[14]-含經卷第四十-[15]-二======

-[16]-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

-[17]-結禁品第四十-[18]-六

=====導讀=====

=====(一)@@[0775c07]@@=====

@[0775c07]@聞如是:

@[0775c07]@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@[0775c08]@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十事功德,如來與諸比丘說[[禁戒]]-[]-。云何為十?所謂[[承事聖眾,和合將順]]-[]-;[[安隱聖眾]]-[]-;降伏惡人;[[使諸慚愧比丘不令有惱]]-[]-;不信之人使立信根;-[19]-已有信者倍令增益;於現法中得盡有漏;亦令後世諸漏之病皆悉除盡;復令正法得久住世;-[20]-常念思惟當何方便正法久存。是謂,比丘!十法功德,如來與諸比丘而說禁戒。是故,比丘!當求方便,成就禁戒,勿令有失。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@[0775c17]@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====[校勘]====

[14] 含=鋡【聖】*
    「含」,聖本作「鋡」。
    「鋡」,大正藏原為「含」,今依據聖本改作「鋡」。


[15] 二=一【聖】[>*]
    「二」,聖本作「一」。
    「一」,大正藏原為「二」,今依據聖本改作「一」。


[16] (東晉…譯)十三字=符秦建元年三藏曇摩難提譯【宋】【元】,=符秦三藏曇摩難提譯【明】,〔東晉…譯〕-【聖】
    ????


[17] 〔結〕-【聖】
    聖本無「結」字。
    大正藏在「?」字之前/後有一「結」字,今依據聖本刪去。


[18] 六=四【麗】,六+夾註(十法初)【明】,六=五【聖】
    ????


[19] 已=以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聖】
    「已」,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作「以」。
    「以」,大正藏原為「已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改作「以」。


[20] 常念=念常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聖】
    「常念」,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作「念常」。
    「念常」,大正藏原為「常念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改作「念常」。



====[註解]====

[] 禁戒:戒律。

[] 承事聖眾,和合將順:幫助賢聖僧團能融洽、順從地相處。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為了僧團的優良狀態」。

[] 安隱聖眾:使賢聖僧團安穩。

[] 使諸慚愧比丘不令有惱:讓有慚有愧的出家眾不受困擾。

====[對應經典]====

  * {ref>A10.031}

====[讀經拾得]====

佛陀為弟子制戒的十個作用,北傳和南傳翻譯的比較如下:

^ 《增壹阿含經》 ^ 南傳《增支部尼柯耶》 ^
|承事聖眾,和合將順|僧團的優良狀態|
|安隱聖眾|僧團的安樂狀態|
|降伏惡人|無羞愧人的折伏|
|使諸慚愧比丘不令有惱|美善比丘們的樂住|
|不信之人使立信根|當生煩惱的自制|
|已有信者倍令增益|來世煩惱的防衛(驅散)|
|於現法中得盡有漏|無淨信者的淨信|
|亦令後世諸漏之病皆悉除盡|有淨信者的增大|
|復令正法得久住世|正法的存續|
|常念思惟當何方便正法久存|律的資助(提升)|


=====-[21]-(二)@@[0775c19]@@=====

@[0775c19]@聞如是:

@[0775c19]@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@[0775c20]@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賢-[22]-聖所居之處有十事,三世諸聖常處其中。云何為十?於是,比丘!五事-[23]-已除,成就六事,恒護一事,[[將護]]-[]-四-[24]-部眾,[[觀諸劣弱]]-[]-,[[平等親近]]-[]-,正向[[無漏]]-[]-,[[依倚身行]]-[]-,心善解脫,智慧解脫。

@[0775c24]@「云何比丘五事-[25]-已除?於是,比丘[[五結]]-[]-[*]已斷。如是五事[*]已除。

@[0775c26]@「云何比丘成就六事?於是,比丘承[[六重之法]]-[]-。如是比丘成就六事。

@[0775c27]@「云何比丘恒護一事?於是,比丘恒護於心,[[有漏]]-[]-、無漏、[[有為]]-[]-、[[無為]]-[]-,至涅槃門。如是比丘恒護一事。

@[0776a01]@「云何比丘將護四部之眾?於是,比丘成就[[四神足]]-[]-。如是便為將護四部之眾。

@[0776a02]@「云何比丘觀於劣弱?於是,比丘生死眾行[*]已盡。如是比丘觀於劣弱。

@[0776a04]@「云何比丘-[1]-平等親近?於是,比丘[[三結]]-[]-[*]已盡,是謂比丘平等親近。

@[0776a05]@「云何比丘正向無漏?於是,比丘除去憍慢。如是比丘正向無漏。

@[0776a07]@「云何比丘依倚身行?於是,比丘無明[*]已除。如是比丘依倚身行。

@[0776a08]@「云何比丘心善得解脫?於是,比丘愛[*]已除盡。如是比丘心善得解脫。

@[0776a10]@「云何比丘智慧解脫?於是,比丘觀苦諦,-[2]-習、盡、道諦,如實知之。如是比丘智慧解脫。

@[0776a12]@「是謂,比丘!聖賢十事所居之處。昔日賢聖亦居此處,[[已-[3]-居方居]]-[]-。是故,比丘!念除五事,成就六法,守護一法,將護四部之眾,觀察劣弱,平等親近,正向無漏,依-[4]-猗身行,心得解脫,智慧解脫。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====[校勘]====

[21] ~A. X. 20. Ariyavāsa.
    ???


[22] 大正藏無「賢」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補上。


[23] 已=以【宋】*
    「已」,宋本作「以」。
    「以」,大正藏原為「已」,今依據宋本改作「以」。


[24] 部+(之)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部」,宋、元、明三本作「部之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之」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補上。


[25] 已=以【宋】【聖】*
    「已」,宋、聖二本作「以」。
    「以」,大正藏原為「已」,今依據宋、聖二本改作「以」。


[1] 大正藏無「觀於劣弱云何比丘」八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補上。


[2] 習=集【元】【明】*
    「習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集」。
    「集」,大正藏原為「習」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改作「集」。

[3] 「已」,大正藏原為「以」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改作「已」。

[4] 猗=倚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猗」,宋、元、明三本作「倚」。
    「倚」,大正藏原為「猗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改作「倚」。



====[註解]====

[] 將護:調養、衛護。

[] 觀諸劣弱:客觀看待拙劣衰弱的(不正當的行為,也有解為外道邪見)。

[] 平等親近:沒有執著且友善。「平等」,沒有執著,是貪欲的相反;「親近」,友善,是瞋恚、加害的相反。

[] 無漏:斷盡煩惱。其中「漏」是譬喻有所漏失。

[] 依倚身行:依靠輕安的身行。其中「倚」作「猗」解讀,即輕安。

[] 五結:在這裡特指「五蓋」,即貪欲、瞋恚、睡眠、掉悔、疑。又譯為「五結蓋」。

[] 六重之法:成就對六根的守護;當六根對六境時,不喜不憂而安住於捨,有正念、正知。or 六個讓僧團和睦相處的原則。又譯為「六和敬」、「六慰勞法」。【南北傳對此詞定義好像不同。】

[] 有漏:有煩惱的。其中「漏」是譬喻有所漏失。

[] 有為:有造作的;因緣而生的。「為」是「造作」的意思。

[] 無為:無造作的;不是由因緣而生的(因此也不會隨因緣而滅)。例如涅槃。

[] 四神足:基於四種因素產生禪定、成就神通:(1)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、(2)精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、(3)意定斷行成就如意足、(4)思惟定斷行成就如意足。又譯為「四如意足」。

[] 三結:在這裡特指欲結(感官之欲)、恚結(生氣)、害結(加害)。

====[對應經典]====

  * {ref>A10.020}

====[讀經拾得]====

「十賢聖居」是指賢聖所居住的境界。一般人想像賢聖所居住的境地,是在喜瑪拉雅山上嗎?是在海中仙島嗎?是在輕烟裊裊的地方嗎?是在鳥語花香的地方嗎?

佛陀說賢聖所居住的境界,是以心境來定義的、是以煩惱的有無來定義的,也就是本經所譬喻的內容:

^項目^項目白話^白話說明^
|五事已除|去除了五件事|去除貪欲、瞋恚、睡眠、掉悔、疑等五蓋|
|成就六事|成就了六件事|成就對六根的守護|
|恒護一事|常守護一事|常以正念守護心|
|將護四部眾|養護四部弟子|成就四神足(僧眾成就禪定及神通,四眾自然壯大)|
|觀諸劣弱|客觀看待拙劣衰弱的|旁觀拙劣衰弱的不正當的行為|
|平等親近|沒有執著且友善|沒有感官之欲、生氣、加害|
|正向無漏|正確的趣向,沒有漏失|沒有傲慢|
|依倚身行|依靠輕安的身行|沒有無明|
|心善解脫|心徹底地解脫|沒有愛欲|
|智慧解脫|以智慧徹底地斷除煩惱而解脫|如實知四聖諦|

這「十賢聖居」在許多經中有提到,但多數沒有解釋,本經是少數有加以解釋的,只是其中幾項的解釋和別經不同。或許「十賢聖居」的比喻在佛世時是眾所週知的順口溜,然而流傳到後世就較不易看懂了。


====[進階辨正]====

[[agama:研討:「十賢聖居」的相當經文異同|研討:「十賢聖居」的相當經文異同]]

=====[導讀:如來十力]=====

「如來十力」是只有佛才具足的十種智力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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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一、處、非處智力**:完全了知什麼是有道理、可能的(「斯有是處」),什麼是沒道理、不可能的(「無有是處」)。

例如了知不殺生造成長壽的果報,這是有道理、可能的;殺生造成長壽的果報,這是沒道理、不可能的;持戒清淨造成心中安定,這是有道理、可能的;作奸犯科造成心中安定,這是沒道理、不可能的;佛陀一向說實話,這是有道理、可能的;佛陀會說謊話,這是沒道理、不可能的。

又譯為「是處、非處智力」。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如實了知可能是可能、不可能是不可能」。

**二、業異熟智力**:完全了知過去、未來、現在三世的因果業報。

例如了知過去世的什麼因,造成現在或未來的什麼果;過去世做的什麼事,造成現在的什麼樂果,卻在未來造成什麼苦果(舉例來說,過去世布施資助外道宣揚邪見,布施的業報是現在世有錢,邪見的業報是未來世愚癡);過去世做了很多的什麼事,造成現在或未來多還是少的什麼果(舉例來說,過去世做了很多的布施,卻因為布施時心念不淨,導致現在或未來得到的善果很少)。

**三、靜慮、解脫、等持、等至智力**:完全了知各種禪定境界,這些定境要怎麼入手、有哪些深淺的層次、有哪些因緣能阻礙或成就這些定境。

例如了知什麼因緣會讓人起煩惱而無法入定;良好的指導或自己如理作意能讓心意清淨而入定;如何能從一種禪定切換到另一種禪定;止和觀如何能互相成就;藉由止觀如何能解脫。不管是哪種禪定境界,佛陀都能完全掌握、隨意進出,並教授弟子。

**四、根上下智力**:完全了知眾生的根器好壞。

例如了知某人的根器好還是差;某人容易起貪、瞋、還是癡;某人的五根(信根、精進根、念根、定根、慧根)如何;某人的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好壞,諸如此類能如同根生莖葉般加強影響眾生的作用。「根」的更多舉例可參見本卷「根相應」的內容。

藉由根上下智力,佛陀能根據眾生的根器來說法,例如某人可以由行布施而修好持戒,佛陀就多教他布施;某人可以行持戒而修好布施,佛陀就多教他持戒;某人目前沒有能力理解佛法而修行,佛陀就暫時不跟他說法;某人修行佛法的時機已經成熟,佛陀就諄諄教誨他。

又譯為「根勝劣智力」。

**五、種種意解智力**:完全了知眾生的各種意向。

例如了知某人目前起貪心、接著會有瞋恚的意向(舉例來說,貪愛第一名,第一名卻由別人得到,因此會有瞋恚的意向);某人的意向是趨向欲界、色界、還是無色界;某人的意向會讓他修成邪定、正定、還是解脫。

又譯為「種種勝解智力」。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如實了知眾生的不同傾向之狀態」。

**六、種種界智力**:完全了知世間與眾生的各種差別、分類。

例如了知三界(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)、四界(地、水、火、風)、十八界(眼、色、眼識等)、涅槃界等等世間的各種差別乃至心的各種狀態。「界」的更多舉例可參見《雜阿含經》卷十六、卷十七「界相應」的內容。

**七、遍趣行智力**:完全了知有什麼途徑能通往什麼結果。

例如了知某人還須要多加教導才能證果,因此教導他,讓他證果;哪些因緣會造成貪欲的生起,因此要排除或對治;某些情況藉由修正身的造作(身行)而能夠清淨,但修正語、意的造作則幫助不大;某些情況藉由修正語的造作(語行)而能夠清淨,但修正身、意的造作則幫助不大(舉例來說,某人要和他的仇人用言語溝通,才能化解仇恨,但若只是打不還手、或只是自己心中有慈心但不溝通,則幫助不大)。

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如實了知導向一切處之路」。

**八、宿住隨念智力**:完全了知而能憶念自己及眾生的過去世。

例如能夠憶念任何眾生無窮盡的過去世,過去世的身分、境遇、所作所為、甚至心念,以及這些心念如何輾轉相續影響到這一世。

**九、死生智力**:完全了知眾生未來世的往生去處,以及導致往生這些去處的善惡因緣。

例如能夠以天眼見到在任何世界的任何眾生,往生到善道或惡道,以及是什麼原因讓他往生到善道或惡道。

又譯為「天眼通作證智力」。

**十、漏盡智力**:完全自知自證得漏盡,斷盡煩惱。

因為圓滿這十力,佛陀能夠在沒有佛法的世界自覺覺他,並對弟子因材施教,度化無數的眾生。

佛陀的許多大弟子也有這十力中一部分的能力,但完全具備十力的則只有佛陀。以「宿住隨念智力」為例,許多佛弟子的宿命通可回溯幾百世,但佛陀的宿命通可以回溯無窮盡的過去世。

完整具備十力須要長久的修行以及極大的福報,佛陀久遠前就發成佛大願,已累世修行,所以漸漸圓滿這十力。不過證悟本身並不須要完全具備這十力,佛弟子們縱使沒有具備十力也能證得涅槃。

=====(三)@@[0776a18]@@=====

@[0776a18]@聞如是:

@[0776a18]@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@[0776a19]@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如來成就[[十力]]-[]-,[[自知為無著]]-[]-,在大眾中能師子吼,轉於無上梵輪而度眾生。所謂此色,此色習[*],此色盡,此色[[出要]]-[]-,觀此痛、想、行、識,識習[*],識盡,識出要,因是有是,此生則生,無明緣行,行緣識,識緣名色,名色緣六入,六入緣[[更樂]]-[]-,更樂緣痛,痛緣愛,愛緣受,受緣有,有緣死,死緣愁、憂、苦、惱,不可稱計。因此五陰之身,有此習[*]法,此滅則滅,此無則無,無明盡行盡,行盡識盡,識盡名色盡,名色盡六入盡,六入盡更樂-[5]-盡,更樂盡痛盡,痛盡愛盡,愛盡受-[6]-盡,受[*]盡有盡,有盡死盡,死盡愁、憂、苦、惱皆悉除盡。

@[0776b02]@「比丘當知,我法甚為廣大,[[無崖無-[7]-底]]-[]-,斷諸狐疑,安隱處正法。若善男子、善女人,勤-[8]-用心不令有缺,正使身體枯壞,終不捨精進之行,繫意不忘-[9]-。修行苦法,甚為不易-[10]-,樂閑居之處,靜寂思惟,莫捨[[頭陀]]-[]-之行,如今如來現在善修梵行。是故,比丘!若自觀察時,思惟微妙之法,又當察[[二義]]-[]-,無放逸行,使成果實,至[[甘露滅盡之處]]。若當受他供養衣被、飲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,[[不唐其勞]]-[]-,亦使父母得其果報,承事諸佛,禮敬供養。如是,比丘!當如是學。」

@[0776b12]@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====[校勘]====

[5]「盡更樂盡痛盡痛盡」八字,宋、元、明三本作「痛盡更樂痛盡」六字。

[6] 「受」,聖本作「取」。*

[7] 「無」,大正藏原為「之」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改作「無」。

[8] 「勤」,聖本作「懃」。*

[9] 「忘」,大正藏原為「忌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、麗-CB、CB五本改作「忘」。

[10] 「易」,聖本作「易意」。


====[註解]====

[] 十力:只有佛才具足的十種智力。詳見下一經及[[agama:雜阿含經卷第二十六#六八四|《雜阿含經》卷二十六第684經]]。

[] 自知為無著:自己證知已沒有執著。

[] 出要:出離;離欲。

[] 更樂:即十二因緣中「觸」的另譯,感官、外境、識,三者接觸。舉例而言,眼根、光線、眼識,三者接觸而生「眼觸」,依著眼觸而生起受、想、行等心理運作。

[] 無崖無底:沒有邊際。

[] 頭陀:捨棄對衣服、飲食、住處的貪著,以修鍊身心、去除塵垢煩惱的苦行法。有十二項規定:(1) 在阿蘭若處:居於離開聚落,寂靜而適合修行的地方。(2) 常行乞食。(3) 次第乞食:乞食時沿門托鉢,不分貧富之家。(4) 受一食法:一日一食。(5) 節量食:不吃過多,鉢中只受一糰飯。(6) 中後不得飲漿:日中一食後不再飲漿。(7) 著弊衲衣:穿著廢棄布所作的襤褸衣。(8) 但三衣:除三衣外,沒有多餘的衣服。(9) 塚間住:住於墓地。(10) 樹下止。(11) 露地坐。(12) 但坐不臥:不躺下。

[] 二義:在這裡指報施主恩及報父母恩。

[] 不唐其勞:不白費對方的苦心。(出家人精進證果,則供養的人能獲得資助出家人證果的福報。)

====[對應經典]====

  * {ref>S12.21}

====[讀經拾得]====

本經以描述佛陀的大智慧,帶出佛弟子應效法佛陀精進修行。

佛陀累世所修的智慧讓他具有十力,並能發現、自證四聖諦:

經文中「因是有是,此生則生,無明緣行[……]死緣愁、憂、苦、惱」是集諦,經文中「此滅則滅,此無則無,無明盡行盡[……]死盡愁、憂、苦、惱皆悉除盡」是滅諦,接下來的經文則是說精進,算是道諦的一部分。

為了勉勵弟子精進證果,佛陀也要弟子記得報施主恩、報父母恩。

=====[導讀:四無所畏]=====

「四無所畏」形容佛說法時具有四種無所畏懼的自信,而勇猛安穩。

因為佛陀具有十力等超出一切眾生的智慧及能力,所以會有無所畏懼的自信。

**一、正等覺無畏**:佛自證自稱成等正覺(完全契於真理、遍於一切的覺悟),縱使有眾生想來拆台而質問也不會怖畏。

**二、漏永盡無畏**:佛自證自稱已斷盡煩惱,縱使有眾生想來拆台而質問也不會怖畏。

**三、說障法無畏**:佛宣說不善法會障礙修行,縱使有眾生想來拆台而質問也不會怖畏。

**四、說出道無畏**:佛宣說能讓人解脫離苦的正道,縱使有眾生想來拆台而質問也不會怖畏。

=====(四)-[11]-@@[0776b14]@@=====

@[0776b14]@聞如是:

@[0776b14]@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@[0776b15]@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如來成十種力,得[[四無所畏]]-[]-,在大眾中能師子吼。云何為十力?

@[0776b17]@「-{處、非處智力}-於是,如來[[是處]]-[]-如實知之,[[非處]]-[]-如實知之。

@[0776b18]@「-{業異熟智力}-復次,如來處所,知他眾生因緣處所受-[12]-其果報。

@[0776b19]@「-{種種界智力}-復次,如來知[[若干種界、若干種持、若干種入]]-[]-,如實知之。

@[0776b20]@「-{靜慮、解脫、等持、等至智力}-復次,如來知-[13]-若干種解脫、無量解脫,如實知之。

@[0776b21]@「-{根上下智力}-復次,如來知他眾生智慧多少,如實知之。

@[0776b22]@「-{種種意解智力}-復次,如來知他眾生心中所念,如實知之:有欲心知有欲心,無欲心知無欲心;有瞋恚心知有瞋恚心,無瞋恚心知無瞋恚心;有愚癡心知有愚癡心,無愚癡心知無愚癡心;有[[愛心]]-[]-知有愛心,無愛心知無愛心;有[[受心]]-[]-知有受心,無受心知無受心;有-[14]-亂心知有亂心,無亂心知無亂心;有[*]散心知有散心,無[[散心]]-[]-知無散心;有[*][[少心]]-[]-知有少心,無少心知無少心;有[*][[廣心]]-[]-知有廣心,無廣心知無廣心;[[無量心]]-[]-知無量心,有量心知有量心,如實知之。定心知有定心,無定心知無定心;解脫心知解脫心,無解脫心知無解脫心。

@[0776c06]@「-{遍趣行智力}-復次,如來盡知一切所趣心之道,-{宿住隨念智力}-或一生-[15]-、二生、三生、四生、五生、十生、五十生、百生、千生、億百千生、無量生、成劫、敗劫、無數成敗劫中,我昔生彼處,名是,字是,食如此之食,受其苦樂,壽命長短,死此生彼,彼死生此。自憶如是無數宿命之事。

@[0776c11]@「-{死生智力}-復次,如來知眾生生死之趣,以天眼觀眾生之類,善色、惡色、善趣、惡趣,隨行所種,皆悉知之。或復眾生身、口、意行惡,誹謗賢聖,造邪見業,身壞命終,生地獄中;或復眾生身、口、意行善,不誹謗賢聖,恒行正見,身壞命終,生善處天上,是謂名為天眼清淨,觀眾生類所趣之行。

@[0776c18]@「-{漏盡智力}-復次,如來有漏盡,成無漏心解脫、智慧解脫;生死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-[16]-已辦,更不復受有,如實知之。是謂如來有此十力,名為無著,得四無所畏,在大眾中作師子吼,轉於梵輪。

@[0776c22]@「云何如來得四無所畏?

@[0776c22]@「-{正等覺無畏}-欲言如來成等正覺,若有眾生,欲言知者,則無此處;若復有沙門、婆羅門欲來誹謗佛,不成等正覺者,則無此處;以無此處,則獲安隱。

@[0776c26]@「-{漏永盡無畏}-然我今日欲言[*]已盡有漏,設復有沙門、婆羅門、天、若魔天來,欲言未盡有漏者,則無此處;以無此處,則獲安隱。

@[0776c28]@「-{說出要無畏}-復次,我所說法,賢聖得出要者,如實盡於苦際。設有沙門、婆羅門、天、若魔天來,欲言未盡苦際者,無此處;以無此處,則獲安隱。

@[0777a02]@「-{說障法無畏}-復次,我所說[[內法]]-[]-者、墮惡趣者,設復有沙門、婆羅門來,欲言非者,則無此處。是謂,比丘!如來有四無所畏。

@[0777a05]@「設有外道異學言:『彼沙門瞿曇!有何等之力,有何無畏,自稱無著最尊?』汝等當持此十力往報之。設復外道異學重作是說:『我等亦成就十力。』汝等比丘復當問曰:『汝有何十力?』是時,外道異學則不能報也,遂增其惑。所以然者,我終不見沙門、婆羅門自稱言得四無所畏,除如來者。是故,比丘!當求方便,成十力、四無所畏。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@[0777a13]@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-[1]-奉行!

====[校勘]====

[11] ~A. X. 21. Sīha.

[12] 「受」,宋、元、明三本作「更」。

[13] 大正藏無「知」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補上。

[14] 大正藏無「有」字,今依據元、明、聖三本補上。*

[15] 大正藏無「生」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補上。

[16] 「已」,聖本作「以」。*

[1] 奉行+(聞如是…歡喜奉行)百二十八字卷末出之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
====[註解]====

[] 四無所畏:佛說法時具有四種無所畏懼的自信,而勇猛安穩:(1)正等覺無畏、(2)漏永盡無畏、(3)說障法無畏、(4)說出道無畏。又譯為「四無畏」。

[] 是處:什麼是有道理、可能的(「斯有是處」)。例如不殺生造成長壽的果報,這是有道理、可能的。

[] 非處:什麼是沒道理、不可能的(「無有是處」)。例如殺生造成長壽的果報,這是沒道理、不可能的。

[] 若干種界、若干種持、若干種入:陰界入,即:(一)五陰。指色、受、想、行、​識。(二)十二處,又作十二入。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色、聲、香​、味、觸、法。(三)十八界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色、聲、香、味​、觸、法、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。

[] 愛心:貪愛的心,即十二因緣的「愛」支。

[] 受心:執著的心。「受」為十二因緣的「取」支的舊譯。

[] 散心:散亂的心。

[] 少心:心量狹礙。

[] 廣心:心量寬廣。

[] 無量心:心寬廣沒有邊際,例如慈悲喜捨四無量心。

[] 內法:佛法相對於其他教法而言為內法。

====[對應經典]====

  * [[agama:雜阿含經卷第二十六#六八四|《雜阿含經》卷二十六第684經]]。
  * [[agama:雜阿含經卷第二十六#七〇一|《雜阿含經》卷二十六第701經]]。
  * [[agama1:增壹阿含經增上品第三十一#八|《增壹阿含經》卷二十三〈增上品31〉第8經]]。
  * {ref>Ze50.06}
  * {ref>M012}
  * {ref>A10.021}
  * {ref>Tn0757}
  * {ref>Tn0802}

====[讀經拾得]====


=====-[2]-(六)@@[0777a15]@@=====

@[0777a15]@聞如是:

@[0777a15]@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@[0777a16]@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[[親近國家]]-[]-有十非法。云何為-[3]-十?

@[0777a17]@「於是國家起謀害心欲殺國王,緣此陰謀,王致命終。彼人民類便作是念:『此沙門、道士數來往返,此必是沙門所為。』是謂初非法親國之難。

@[0777a20]@「復次,大臣叛逆為王所收,皆取害之。是時,人民便作是念:『此沙門、道士數來往返,此必是沙門所為。』是謂第二非法入國之難。

@[0777a23]@「復次,國家亡-[4]-失財寶。時,收藏人復生此念:『今此寶物我恒守護,更無餘人來入此者,必沙門取之。』是謂-[5]-第三-[6]-非法-[7]-入國之難。

@[0777a26]@「復次,國王女年在盛時,猶未[[出適]]-[8]--[]-,身便[[懷妊]]-[9]--[]-。是時,人民作是念:『此中更無餘人往返,必沙門所為。』是謂第四非法親國之難。

@[0777a29]@「復次,國王身抱重患,[[中他人藥]]-[]-。是時,人民復作是念:『其中更無餘人,此必是沙門所為。』是謂第五非法親國之難。

@[0777b03]@「復次,國王、大臣各共競諍,共相傷害。是時,人民便作是念:『此諸大臣本共和合,今共競諍,此非餘人所為,必是沙門、道士。』是謂第六非法親國之難。

@[0777b06]@「復次,二國共鬥各爭-[10]-勝,是時-[11]-,人民便作是念:『此沙門、道士數來在內,必是沙門所為。』是謂第七非法親國之難。

@[0777b09]@「復次,國王本好惠施,與民分財,復-[12]-便吝悔,不肯惠施。是時,人民各生斯念:『我等國主本喜惠施,今復慳貪無惠施心,此必沙門所為。』是謂第八非法親國之難。

@[0777b12]@「復次,國王恒以正法,取民財物,後復非法取民財寶。是時,人民各生斯意:『我等國主-[13]-本以法取民財寶,今復以非法取民財寶,此必沙門所為。』是謂第九非法親國之難。

@[0777b16]@「復次,國土人民普得疫病,皆由宿緣。是時,人民各生斯念:『我等昔日無復疾病,今各得患,死者盈路,必是沙門咒術所致。』是謂第十非法親國之難。

@[0777b20]@「是謂,比丘!十非法入國之難。是故,比丘!莫復生心親近國家。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@[0777b22]@爾時,諸-[14]-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====[校勘]====

[2] ~A. X. 45. Pavesana.

[3] 宋、元、明三本無「為」字。

[4] 「亡」,明本作「忘」。

[5] 大正藏在「謂」字之後有「沙門」二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刪去。

[6] 「三」,宋本作「二」。

[7] 聖本無「非法」二字。

[8] 「適」,宋、元、明三本作「適」。

[9] 「妊」,聖本作「任」。

[10] 「爭」,聖本作「諍」。

[11] 「是時」,大正藏原為「餘」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改作「是時」。

[12] 「復」,大正藏原為「後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改作「復」。

[13] 「主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王」。

[14] 宋、元、明三本無「諸」字。

====[註解]====

[] 親近國家:親近皇宮貴族。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進入國王後宮」。

[] 出適:出嫁。

[] 懷妊:懷孕。

[] 中他人藥:中了他人所下的毒藥。

====[對應經典]====

  * {ref>A10.045}

====[讀經拾得]====

=====(七)@@[0777b24]@@=====

@[0777b24]@聞如是:

@[0777b24]@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@[0777b25]@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國王成就十法者,不得久存,多諸盜賊。云何為十?

@[0777b26]@「於-[15]-時國王慳貪,以小輕事,便興瞋恚,不-[16]-觀義理。若王成就初法,則不得久存,國饒盜賊。

@[0777b29]@「復次,彼王貪著財物,不肯-[17]-[[庶幾]]-[]-,是謂國王成就此二法,則不得久存。

@[0777c01]@「復次,彼王不受人諫,為人暴虐,無有慈心,是謂第三法,不得久存。

@[0777c03]@「復次,彼王-[18]-枉諸人民,[[橫取]]-[]-[[繫閉]]-[]-,在牢獄中,無有出期,是謂第四法,不得久存。

@[0777c05]@「復次,國王[[非-[19]-法相佐,不案正行]]-[]-,是謂-[20]-五法,不得久存。

@[0777c06]@「復次,彼王貪著他色,遠離己妻,是謂彼王成-[21]-就六法,不得久存。

@[0777c07]@「復次,國王好喜嗜酒,不理官事,是謂成[*]就七法,不得久存。

@[0777c09]@「復次,國王好喜歌舞戲樂,不理官事,是謂第八法,不得久存。

@[0777c10]@「復次,國王恒抱長患,無有強健之日,是謂第九之法,不得久存。

@[0777c12]@「復次國王不信忠孝之臣,[[翅羽尟少]]-[]-,無有強佐,是謂國王成就此十法,不得久存。

@[0777c14]@「今比丘眾亦復如是,若成就十法,不增善本功德,身壞命終,入地獄中。何謂十法?

@[0777c16]@「於是,比丘不持禁戒,亦無[[恭恪]]-[]-之心,是謂比丘成就初法,不得究竟有所至到。

@[0777c18]@「復次,比丘不承事佛,不信[[真言]]-[]-,是謂比丘成就第二之法,不得久住。

@[0777c19]@「復次,比丘不承事法,漏諸戒律,是謂比丘成就第三之法,不得久住。

@[0777c21]@「復次,比丘承事聖眾,[[恒自卑意,不信彼受]]-[]-,是謂比丘成就第四之法,不得久住。

@[0777c23]@「復次,比丘貪著利養,心不放捨,是謂比丘成就第五之法,不得久住。

@[0777c24]@「復次,比丘不多學問,不勤[*]加誦讀[[翫習]]-[]-,是謂比丘成[*]就六法,不得久存。

@[0777c26]@「復次,比丘不與善知識從事,恒與惡知識從事,是謂比丘第七之法,不得久存。

@[0777c28]@「復次,比丘恒喜[[事役]]-[]-,不念坐禪,是謂第八之法,不得久存。

@[0777c29]@「復次,比丘復著[[算數]]-[]-,返道就俗,不習正法,是謂比丘第九之法,不得久存。

@[0778a02]@「復次,比丘不樂修梵行,貪著不淨,是謂比丘第十之法,不得久存。是謂,比丘!成就此十法者,必墮三惡趣,不生善處。

@[0778a05]@「若國王成就十法,便得久住於世。云何為十?

@[0778a06]@「於是,國王不著財物,不興瞋恚,亦復不以小事起怒害心,是謂第一之法,便得久存。

@[0778a08]@「復次,國王受群臣諫,不逆其辭,是謂成就第二之法,便得久存。

@[0778a09]@「復次,國王常好惠施,與民同歡,是謂第-[1]-三。

@[0778a10]@「以法取物,不以非法,是謂第四之法,便得久存。

@[0778a12]@「復次,-[2]-彼王不著他色,恒自守護其妻,是謂成就第五之法,便得久存。

@[0778a13]@「復次,國王亦不飲酒,心不荒亂,是謂成就第六之法,便得久存。

@[0778a15]@「復次,國王亦不戲笑,降伏外敵,是謂成就第七之法,便得久存。

@[0778a16]@「復次,國王案法治化,終無[[阿曲]]-[]-,是謂成就第八之法,便得久存。

@[0778a18]@「復次,國王與群臣和-[3]-睦,無有-[4]-竟爭,是謂成就第九之法,便得久存。

@[0778a19]@「復次,國王無有病患,氣力強盛,是謂第十之法,便得久存。若國王成就此十法者,便得久存,無奈之何。

@[0778a22]@「比丘眾亦復如是,若成就十法者,如屈-[5]-伸臂頃,便生天上。

@[0778a23]@「云何為十?於是,比丘奉持禁戒,戒德具足,不犯正法,是謂比丘成就此初法,身壞命終,生善處天上。

@[0778a26]@「復次,比丘於如來所,有恭敬之心,是謂比丘成就此第二法,得生善處。

@[0778a28]@「復次,比丘順從法教,一無所犯,是謂比丘成就第三之法,得生善處。

@[0778a29]@「復次,比丘恭奉聖眾,無有懈惰之心,是謂成就第四之法,得生天上。

@[0778b02]@「復次,比丘少欲知足,不著利養,是謂比-[6]-丘第五之法,得生天上。

@[0778b03]@「復次,比丘不自用意,恒隨戒法,-[7]-是謂成就第六之法,生於善處。

@[0778b05]@「復次,比丘不著事務,常喜坐禪,是謂成就第七之法,得生天上。

@[0778b06]@「復次,比丘樂-[8]-閑靜之處,不在人間,是-[9]-謂成就第八之法,生於善處。

@[0778b08]@「復次,比丘不與惡知識從事,常與善知識從事,是謂成就第九之法,得生善處。

@[0778b10]@「復次,比丘常修梵行,離於惡法,多聞學義,不失次[*]敘。如是比丘成就十法者,如屈[*]伸臂頃,生善處天上。

@[0778b13]@「是謂,比丘!-[10]-非法之行入地獄者,當念捨離;十正法之行,當-[11]-共奉修。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@[0778b15]@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====[校勘]====

[15] 時=是【明】
    「時」,明本作「是」。
    「是」,大正藏原為「時」,今依據明本改作「是」。


[16] 觀=親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聖】
    「觀」,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作「親」。
    「親」,大正藏原為「觀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改作「親」。


[17] 庶幾=謶譏【聖】
    「庶幾」,聖本作「謶譏」。
    「謶譏」,大正藏原為「庶幾」,今依據聖本改作「謶譏」。


[18] 枉=拄【聖】
    「枉」,聖本作「拄」。
    「拄」,大正藏原為「枉」,今依據聖本改作「拄」。


[19] 法+(有)【聖】
    「法」,聖本作「法有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有」字,今依據聖本補上。


[20] (第)+五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五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第五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第」字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補上。


[21] 就+(第)【元】【明】[>*]
    「就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就第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第」字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補上。


[1] 三+(之法便得久存)六字【宋】【元】,(之法便得久存復次國王)十字【明】
    ????


[2] 彼=國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彼」,宋、元、明三本作「國」。
    「國」,大正藏原為「彼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改作「國」。


[3] 睦=穆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聖】
    「睦」,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作「穆」。
    「穆」,大正藏原為「睦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改作「穆」。


[4] 竟=競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聖】
    「竟」,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作「競」。
    「競」,大正藏原為「竟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改作「競」。


[5] 伸=申【聖】*
    「伸」,聖本作「申」。
    「申」,大正藏原為「伸」,今依據聖本改作「申」。


[6] 丘+(成就)【聖】
    「丘」,聖本作「丘成就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成就」二字,今依據聖本補上。


[7] 是+(名比[ ])【聖】
    「是」,聖本作「是名比[ ]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名比[ ]」三.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七字,今依據聖本補上。


[8] 閑=閒【明】*
    「閑」,明本作「閒」。
    「閒」,大正藏原為「閑」,今依據明本改作「閒」。


[9] 謂+(比丘)【聖】
    「謂」,聖本作「謂比丘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比丘」二字,今依據聖本補上。


[10] (十)+非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非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十非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十」字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補上。


[11] 共=供【聖】
    「共」,聖本作「供」。
    「供」,大正藏原為「共」,今依據聖本改作「供」。



====[註解]====

[] 庶幾:施捨。

[] 橫取:強橫地捉取。

[] 繫閉:囚禁。

[] 非法相佐,不案正行:以違法(的行為)搭配自己,不按照正當的行為。

[] 翅羽尟少:輔佐的大臣稀少。「翅羽」為翅膀,在這裡引申譬喻左右手、輔佐的大臣。「尟」同「鮮」,少的意思。

[] 恭恪:恭敬謹慎。

[] 真言:真實的言語,在這裡指佛陀所說的正法。

[] 恒自卑意,不信彼受:總是堅持自己較差的意見,不相信、接受僧眾中別人的看法。

[] 翫習:反覆研習。「翫」讀音同「萬」,研習。

[] 事役:政務;公務。

[] 算數:算術。

[] 阿曲:偏袒包庇或誣陷冤枉。

====[對應經典]====

====[讀經拾得]====

本經所分析國王成就十法而衰敗或久住,可作主管們的藉鏡;比丘成就十法而墮落或升天,為修行人所該注意。

經文所述整理如下表,以方便對照:

^ 國王衰敗的原因 ^ 國王久住的原因 ^
| 慳貪,以小輕事,便興瞋恚,不觀義理 | 不著財物,不興瞋恚 |
| 貪著財物,不肯庶幾(布施) | 常好惠施,與民同歡 |
| 不受人諫,為人暴虐,無有慈心 | 受群臣諫,不逆其辭 |
| 枉諸人民,橫取繫閉 | 案法治化,終無阿曲 |
| 非法相佐,不案正行 | 以法取物,不以非法 |
| 貪著他色,遠離己妻 | 不著他色,恒自守護其妻 |
| 好喜嗜酒,不理官事 | 不飲酒,心不荒亂 |
| 好喜歌舞戲樂,不理官事 | 不戲笑,降伏外敵 |
| 恒抱長患,無有強健之日 | 無有病患,氣力強盛 |
| 不信忠孝之臣,翅羽尟少 | 群臣和睦,無有竟爭 |

^ 比丘墮落的原因 ^ 比丘升天的原因 ^
| 不持禁戒,亦無恭恪之心  | 奉持禁戒,戒德具足,不犯正法 |
| 不承事佛,不信真言 | 於如來所,有恭敬之心 |
| 不承事法,漏諸戒律 | 順從法教,一無所犯 |
| 承事聖眾,恒自卑意,不信彼受 | 恭奉聖眾,無有懈惰之心 |
| 貪著利養,心不放捨 | 少欲知足,不著利養 |
| 不多學問,不勤加誦讀翫習 | 不自用意,恒隨戒法 |
| 不與善知識從事,恒與惡知識從事 | 不與惡知識從事,常與善知識從事 |
| 恒喜事役,不念坐禪 | 不著事務,常喜坐禪 |
| 復著算數,返道就俗,不習正法 | 樂閑靜之處,不在人間 |
| 樂修梵行,貪著不淨 | 常修梵行,離於惡法,多聞學義,不失次敘 |

=====-[12]-(八)@@[0778b17]@@=====

@[0778b17]@聞如是:

@[0778b17]@一時,佛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所,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。

@[0778b18]@是時,眾多比丘時到,著衣持鉢,入羅閱城乞食。是時,眾多比丘便作是念:「我等入城乞食,日猶故早,我等可至外道異學,與共論議。」是時,眾多比丘便至外道異學所。時,諸外道遙見諸沙門來,各各-[13]-自謂言:「各各寂寞,勿有高聲語言,沙門瞿曇弟子今來此間;然沙門之法,稱譽寂寞之人,令知我等正法,不辭-[14]-有亂。」

@[0778b26]@爾時,眾多比丘便至外道異學所,共相問訊,在一面坐。

@[0778b27]@爾時,外道問諸比丘:「汝等,沙門瞿曇與諸弟子說此妙法,是諸比丘盡解一切諸法而自-[15]-[[遊戲]]-[]-不-[16]-干?我等亦復與諸弟子說此妙法而自遊戲。我之所說,與汝有何等異?有何差別?說法-[17]-戒教一類無異。」是時,眾多比丘聞外道異學所說,亦不稱善,復非言惡,即從-[18]-坐起,各退而去。

@[0778c04]@是時,眾多比丘自相謂言:「我等當持此義,往白世尊。若如來有所說者,-[19]-我當念奉行。」

@[0778c06]@爾時,眾多比丘入羅閱城乞食已,還至房中,收攝衣鉢,往至世尊所,頭面禮足,住在一面。爾時,眾多比丘以此緣本,盡向如來說之。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彼外道異學問此義已,汝等應持此語報之:『一論、一義、一演,乃至十論、十[議>義]、十-[20]-演,說此語時有何等義?』設汝持此語往問者,彼人則不能報之,彼外道異學遂增愚惑。所以然者,非彼所有境界。

@[0778c15]@「是故,比丘!我不見天及人民、魔、若魔天、釋、梵天王能報此語者,除如來及如來弟子從吾聞者,此則不論。一論、一義、一演,我雖說此義,由何故而說乎?一切眾生由食而存,無食則死,彼比丘平等厭患,平等解脫,平等觀察,平等分別其義,平等-[21]-盡苦際,同一義而不-[22]-二。我所說者,正謂此耳。

@[0778c22]@「-[23]-二論、二義、二演,我雖說此義,由何說乎?名與色,彼何等謂名?所謂痛、想、念、-[24]-更、思惟,是謂名也。彼云何名為色耶?四大及四大所造色,是謂名為色。以此緣本,故名為色也。[>二]論、二義、二演者,由此因緣故,我今說之。若比丘平等厭患,平等解脫,平等觀察,平等分別其義,平等盡其苦際。

@[0778c29]@「三論、三義、三演,由何等故而說此義乎?所-[1]-謂三痛。云何為三?所謂苦痛、樂痛、不苦不樂痛。彼云何名為樂痛?所謂心中樂想,亦不分散,是謂名為樂痛。彼云何名為苦痛?所謂心中憒亂而不定一,思惟若干想,是謂名苦痛。彼云何名為不苦不樂痛?所謂心中無苦無樂想,復非一定,復非亂想,亦不思惟法與非法,恒自寂默,心無有記,是故名為不苦不樂痛。是謂三痛。若比丘平等厭患,平等解脫,平等觀察,平等分別其義,平等盡其苦際。我所說三論、三義、三演者,正謂此耳。

@[0779a11]@「四-[2]-義、四論、四演,由何等故復說此義乎?所謂四諦。云何為四?所謂苦、[*]習、盡、道聖諦。彼云何為苦諦?所謂生苦、老苦、病苦、死苦、憂悲惱苦、怨憎會苦、恩愛別苦、所欲不得-[3]-苦。彼云何名為習諦?所謂愛本與欲-[4]-相應者,是謂名為[*]習諦。彼云何名為苦盡諦?所謂彼愛永盡無餘,更不復生,是謂名苦盡諦。彼云何名為-[5]-苦要諦?所謂賢聖八品道:正見、正治、正語、正命、正業、正方便、正念、正三昧,是名為八品之道也。若比丘平等厭患,平等解脫,平等分別其義,平等觀察,平等盡其苦際,是謂四論、四義、四演。我所說者,正謂此耳。

@[0779a23]@「五論、五義、五演,我今所說,由何等故說?所謂五根。云何為五?信根、精進根、念根、定根、慧根。云何名為信根?所謂賢聖弟子,信如來道法,彼如來.至真.等正覺.明行成為.善逝.世間解.無上士.道法御.天人師,號佛.眾祐,出現於世,是謂名為信根。彼云何名為精進根?所謂身心意并勤[*]勞不倦,滅不善法,使-[6]-善增益,-[7]-順心執持,是謂名為精進根。-[8]-彼云何-[9]-名為念根?所謂念根者,所誦不忘,恒在心懷,總持不失,有為、無漏之法,終不忘失,是謂名為念根。彼云何名為定根。所謂定根者,心中無錯亂,無若干想,恒專精一意,是謂名為三昧根。彼云何名智慧根?所謂知苦、知[*]習、知盡、知道,是謂名智慧之根。此名五根也。比丘於中平等解脫,平等分別其義,平等盡其苦際。五論、五義、五演,我所說者,正謂此耳。

@[0779b10]@「六論、六義、六演,我所說者,由何等-[10]-故乎?所謂六重之法也。云何為六?於是,比丘恒身行慈心,若在[*]閑-[11]-淨室中,常若一心,可尊可貴,恒與和合,是謂比丘第一重法。復次,口行慈心,終無虛妄,可敬可貴,是謂第二重法。復次,意行慈,不起憎嫉,可敬可貴,是謂第三重法。復次。若得法利之養,鉢中遺餘,與諸梵行之人等心施與,是謂第四重法可敬可貴。復次,奉持禁戒,無所脫失,-[12]-賢-[13]-人之所貴,是謂第五重法可敬可貴。復次,正見賢聖得出要,得盡苦際,意不錯亂,與諸梵行之人等修其行,是謂第-[14]-六之法可敬可貴。爾時,比丘平等厭患,平等解脫,平等分別其義,平等盡於苦際。六論、六義、六演,我所說-[15]-者,正謂此耳。

@[0779b25]@「七論、七義、七演,由何等故而說此乎?所謂七神識止處。云何為七?或有眾生,若干想,若干種身,所謂天及人也。或有眾生,若干種身一想,所謂[[梵迦夷天]]最初出時。或有眾生,一想一身,所謂[[光音天]]是也。或有眾生,一身若干想,所謂[[遍淨天]]是也-[一身一想]-。或有眾生,空處無量,所謂[[空處天]]是也。或有眾生,識處無量,所謂[[識處天]]是也。或有眾生,無-[16]-所有處無量,所謂[[不用處天]]是也。-[17]-或有眾生,有想無想處無量,所謂[[有想無想天]]-[]-是也。是謂,比丘!七神止處。於是,比丘平等解脫,乃至平等盡於苦際。七論、七義、七演,我所說者,正謂此耳。

@[0779c08]@「八論、八義、八演,我所說者,由何等故而說此乎?所謂世間八法是隨世迴轉。云何為八?利、衰、毀、譽、稱、譏、苦、樂,是謂世間八法隨世迴轉。若比丘於中平等解脫,乃至盡於苦際。八論、八義、八演,我所說者,正謂此耳。

@[0779c13]@「九論、九義、九演,我所說者,由-[18]-何故而說此乎?所謂[[九眾生居]]處。云何為九?若有眾生。若干種身,所謂天及人。或有眾生,若干種身一想,-[19]-謂梵迦夷天最初出-[20]-時是也。或有眾生,-[21]-一想一身,所謂光音天是也。或有眾生,一身若干想,所謂遍淨天-[22]-也。或有眾生,空處無量,所謂空處天是也。或有眾生,識處無量,所謂-[23]-識天[*]也。或有眾生,-[24]-無有處無量,所謂不用處天是也。或有眾生,有想無想處無量,所謂有想無想天是也。無想眾生及諸所生之類,為九神止處。於是,比丘平等解脫,乃至盡於苦際。九論、九義、九演,我所說者,正謂此耳。

@[0779c25]@「十論、十義、十演,由何等說乎?所謂十念:念佛、念法、念比丘-[25]-僧、念戒、念施、-[26]-念天、[[念休息]]-[]-、念安般、念身、念死,是謂十念。若比丘平等解脫,乃至盡於苦際。十論、十義、十演。如是,比丘!從一至十。

@[0780a01]@「比丘當知,若外道異學聞此語者,猶不能熟視顏色,況欲報之!其有比丘解此義者,於現法中最尊第一之人。若復比丘、比丘尼思惟此義,乃至十歲,必成二果、若阿羅漢、若阿那[*]含。比丘!且捨十歲。若一年之中思惟此義者,必成二果,終無中退。比丘!且捨一年,其四部之眾十月,若至一月,思惟此義者,必成二果,亦不中退。且捨一月。若四部之眾七日之中思惟此義,必成二果,終不有疑。」

@[0780a10]@爾時,阿難在世尊後,執-[1]-扇扇佛。爾時,阿難白佛言:「世尊!此法極為甚深。若所在方面有此法者,當知便遇如來。唯然,世尊!此法名何等,當云何奉行?」

@[0780a13]@佛告阿難:「此經名為十法之義,當念奉行。」

@[0780a14]@爾時,阿難及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====[校勘]====

[12] ~A. X. 27. Mahāpañhā.

[13] 自+(相)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自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自相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相」字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補上。


[14] 「辭」,大正藏原為「亂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改作「辭」。


[15] 遊戲=然遊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聖】
    「遊戲」,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作「然遊」。
    「然遊」,大正藏原為「遊戲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改作「然遊」。


[16] 干=乎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干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乎」。
    「乎」,大正藏原為「干」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改作「乎」。


[17] 戒教=教誡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戒教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教誡」。
    「教誡」,大正藏原為「戒教」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改作「教誡」。


[18] 坐=座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坐」,宋、元、明三本作「座」。
    「座」,大正藏原為「坐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改作「座」。


[19] 我+(等)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我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我等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等」字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補上。


[20] 演+(演)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演」,宋、元、明三本作「演演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演」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補上。


[21] 盡+(其)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盡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盡其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其」字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補上。


[22] 二+(一論一義一演)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二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二一論一義一演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一論一義一演」六字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補上。


[23] 「二論二義二演」六字,大正藏原為「一義一論一演乃至十論十義十演」十四字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改作「二論二義二演」六字。


[24] 更+(樂)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更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更樂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樂」字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補上。


[1] 謂=言【明】
    「謂」,明本作「言」。
    「言」,大正藏原為「謂」,今依據明本改作「言」。


[2] 義四論=論四義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義四論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論四義」。
    「論四義」,大正藏原為「義四論」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改作「論四義」。


[3] 苦+(取要言之五盛陰苦是謂苦諦)十二字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」,本作「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」字,今依據本補上。


[4] 相=想【聖】
    「相」,聖本作「想」。
    「想」,大正藏原為「相」,今依據聖本改作「想」。


[5] 苦+(出)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苦」,宋、元、明三本作「苦出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出」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補上。


[6] 善+(法)【聖】
    「善」,聖本作「善法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法」字,今依據聖本補上。


[7] 順=恒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順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恒」。
    「恒」,大正藏原為「順」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改作「恒」。


[8] 〔彼〕-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    宋、元、明三本無「彼」字。
    大正藏在「?」字之前/後有一「彼」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刪去。


[9] 〔名〕-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    宋、元、明三本無「名」字。
    大正藏在「?」字之前/後有一「名」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刪去。


[10] 故+(而說此)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故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故而說此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而說此」三字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補上。


[11] 淨=靜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聖】
    「淨」,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作「靜」。
    「靜」,大正藏原為「淨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改作「靜」。


[12] 賢+(聖)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賢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賢聖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聖」字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補上。


[13] 人之=聖之人【聖】
    「人之」,聖本作「聖之人」。
    「聖之人」,大正藏原為「人之」,今依據聖本改作「聖之人」。


[14] 六+(重)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六」,元、明二本作「六重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重」字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補上。


[15] 〔者〕-【聖】
    聖本無「者」字。
    大正藏在「?」字之前/後有一「者」字,今依據聖本刪去。


[16] 〔所〕-【宋】
    宋本無「所」字。
    大正藏在「?」字之前/後有一「所」字,今依據宋本刪去。


[17] 〔或有…是也〕二十字-【聖】
    聖本無「或有…是也」五字。
    大正藏在「?」字之前/後有「或有…是也」五字,今依據聖本刪去。


[18] 何+(等)【聖】
    「何」,聖本作「何等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等」字,今依據聖本補上。


[19] (所)+謂【聖】
    「謂」,聖本作「所謂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所」字,今依據聖本補上。


[20] 時+(時)【聖】
    「時」,聖本作「時時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時」字,今依據聖本補上。


[21] 〔一〕-【聖】
    聖本無「一」字。
    大正藏在「?」字之前/後有一「一」字,今依據聖本刪去。


[22] (是)+也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
    「也」,宋、元、明三本作「是也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是」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補上。


[23] 識+(處)【聖】
    「識」,聖本作「識處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處」字,今依據聖本補上。


[24] 無+(所)【元】【明】【聖】
    「無」,元、明、聖三本作「無所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所」字,今依據元、明、聖三本補上。


[25] 僧+(念天)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    「僧」,宋、元、明三本作「僧念天」。
    大正藏無「念天」二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補上。


[26] 〔念天〕-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    宋、元、明三本無「念天」二字。
    大正藏在「?」字之前/後有「念天」二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刪去。


[1] 扇扇佛=拂扇【宋】
    「扇扇佛」,宋本作「拂扇」。
    「拂扇」,大正藏原為「扇扇佛」,今依據宋本改作「拂扇」。



====[註解]====

[] 遊戲:比喻純熟自在。

[一身一想] 或有眾生,一想一身,所謂光音天是也。或有眾生,一身若干想,所謂遍淨天是也:應為「或有眾生,一身若干想,所謂光音天是也。或有眾生,一身一想,所謂遍淨天是也」的訛誤,參見《增壹阿含經》卷三十三〈等法品 39〉第5經、卷四十〈九眾生居品 44〉第1經、《中阿含經》卷二十四〈因品 4〉第97經等經中的相關經文。

[] 有想無想天:沒有一般粗重的想陰,但想陰仍未真正斷盡的定境。猶如油已經倒光的油筒,倒不出油來了,但表面還是黏著一些油;非想非非想入處已幾乎沒有想陰,但又不能說斷盡想陰。是無色界天的最高層次。又譯為「非想非非想入處」。

[] 念休息:憶念寂滅、入定。

====[對應經典]====

  * {ref>A10.027}

====[讀經拾得]====

外道自稱和佛陀教的一模一樣,佛陀則讓弟子問外道佛法有哪些一到十開頭的法義?外道自然講不清楚這些佛教的術語,表示外道根本不清楚佛教的法義,自然不可能和佛陀教的一模一樣。

本經所說的「六重法」即修行人間彼此應友愛、敬重的「六和敬」:身合同住、口合無諍、意合同悅、見合同解、利合同均、戒合同修。這「六和敬」也是任何團體中都可以應用的原則,能讓眾人和諧相處。

「七識住」是七種心識的住處、心識貪愛攀緣的七種境界,當中不包含欲界的三惡道、色界的四禪天、無色界的非想非非想入處天,因為它們不是識所貪愛的境界,或者不會增長識。「九眾生居」是九種眾生樂於居住的地方,為「七識住」加上色界的四禪天、無色界的非想非非想入處天,至於欲界的三惡道並非眾生樂於居住的地方,因此也不在九眾生居中。

=====-[2]-(九)@@[0780a16]@@=====

@[0780a16]@聞如是:

@[0780a16]@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@[0780a17]@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其有修行十想者,便盡有漏,-[3]-獲通作證,漸至涅槃。云何為十?所謂白骨想、[[青瘀想、膖-[4]-脹想、食不消想、血想、噉想]]-[]-、[[有常無常想]]-[]-、[[貪食想]]-[]-、[[死想]]-[]-、[[一切世間不可樂想]]-[]-。是謂,比丘!修此十想者,得盡有漏,得至涅槃界。又是,比丘!十想之中,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最為第一。所以然者,其有修行不可樂想,持信奉法,此二人必[[越次取證]]-[]-。是故,比丘!若在樹下靜處露坐,當思惟此十想。是-[5]-故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@[0780a26]@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====[校勘]====

[2] ~A. X. 56-57. Saññā.
    ???


[3] 〔獲〕-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聖】
    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無「獲」字。
    大正藏在「?」字之前/後有一「獲」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、聖四本刪去。


[4] 「膖」,大正藏原為「[月*逄]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改作「膖」。


[5] 〔故〕-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
    宋、元、明三本無「故」字。
    大正藏在「?」字之前/後有一「故」字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刪去。



====[註解]====

[] 青瘀想、膖脹想、食不消想、血想、噉想:觀屍體變色、腫脹、蛆蟲鳥獸啃咬、膿血流溢、蛆蟲鳥獸食噉,這些腐敗的階段,屬於不淨觀的一種作法。其中「膖」是腫脹的意思,讀音同「乓」。

[] 有常無常想:觀察與思惟世間一切事物都是無常的,因緣生滅。又譯為「一切行無常想」、「無常想」。??

[] 貪食想:觀察與思惟四食(麤摶食、細觸食、意思食、識食)只為了活命而不貪著,因此捨斷而徹底地了知四食,詳見《雜阿含經》卷十五[[agama:雜阿含經卷第十五#三七三|第373經]]。又譯為「觀食想」、「觀食不淨」。

[] 死想:觀察與思惟死亡必然會發生,我必定會死,而且人命呼吸間,隨時可能死亡。又譯為「隨死念」、「念死」、「死隨念」。

[] 一切世間不可樂想:觀察與思惟世間一切沒有什麼可愛樂貪著的。

[] 越次取證:(因為特別精進)跳級而得證,指超過一般的修行速度。

====[對應經典]====

  * {ref>A10.056}
  * {ref>A10.057}

====[讀經拾得]====

本經說會越次取證的「二人」,可能是指「持信」即「隨信行」的修行人,「奉法」即「隨法行」的修行人,這兩種修行人。

本經說的十想的意義,也可對比《雜阿含經》卷二十七[[agama: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#七四七|第747經]]等經論的用詞。

=====(一〇)@@[0780a28]@@=====

@[0780a28]@聞如是:

@[0780a28]@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@[0780a29]@爾時,有一比丘至世尊所,頭面禮足,在一面坐。爾時,彼比丘白世尊言:「如來今日與諸比丘說:『十想之法,其能修者,斷諸有漏,成無漏行。』如我,世尊!不堪任行此十-[6]-想。所以然者,欲心多故,身意熾盛,不得寧息。」

@[0780b05]@爾時,世尊告彼比丘:「汝今-<當捨淨想,思惟不淨想;捨有常想,思惟無常想;捨有我想,思惟無我想;捨可樂想,思惟不可樂想。>-所以然者,若比丘思惟淨想,欲心便熾盛;若思惟不淨想,便無欲心。比丘當知,-{欲的特性}--<欲為不淨,如彼屎聚;欲如[[鴝鵒]]-[]-,饒諸音聲-[7]-;欲無返復,如彼毒蛇;欲如幻化,如日消雪;當念捨欲,如棄塜間。欲還自害,如蛇懷毒;欲無厭患,如飲鹹水;欲難可滿,如海吞流;欲多可畏,如羅剎村;欲猶怨家,恒當遠離。欲猶少味,如蜜塗刀;欲不可愛,如路白骨;欲現外形,如廁生華;欲為不真,如彼畫瓶,內盛醜物,外現-[8]-殊特;欲無牢固,亦如聚沫。>-是故,比丘!當念遠離貪欲之想,思惟不淨之想。汝今,比丘!當憶昔[[迦葉佛]]-[]-所奉行十想,今當重思惟十想,有漏心便解脫。」

@[0780b21]@爾時,彼比丘悲泣墮淚不能自止,即時頭面禮佛,白世尊言:「唯然-[9]-,世尊!愚惑積久,如來躬自說十想,方欲遠離。今自懺悔,後更不犯!唯願如來受其重過,原恕不及。」

@[0780b24]@佛告-[10]-比丘:「聽汝改過,勿復更犯,又如來與汝說十-[11]-想而不肯奉持。」

@[0780b26]@是時,彼比丘聞世尊教誡-[12]-已,在[*]閑靜之處,剋己思惟,所以族姓子,剃除鬚髮,著三法衣,修無上梵行者,欲果-[13]-其所願;生死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辦,更不復受胎,如實知之。爾時,彼比丘便成阿羅漢。

@[0780c02]@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 結禁.聖賢居  二力及十念\\
 親國.無罣礙  十[輪>論].想-[14]-.觀想\\

增壹阿[*]含經卷第四十[*]二-[15]-

====[校勘]====

[6] 大正藏無「十」字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補上。

[7] 「音聲」,大正藏原為「音響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三本改作「音聲」。聖本作「嚮」。

[8] 「現」,大正藏原為「見」,今依據聖本改作「現」。

[9] 大正藏無「然」字,今依據聖本補上。

[10] 「告」,大正藏原為「吉」,今依據宋、元、明、聖、CB五本改作「告」。

[11] 「汝說十」,宋、元、明三本作「說女」。

[12] 「誡」,聖本作「戒」。

[13] 「果」,大正藏原為「昇」,今依據元、明二本改作「果」。

[14] 「想」,宋、元、明三本作「相」。

[15] +(光明皇后願文)【聖】
    聖本在「??」字之後有光明皇后願文。
    大正藏無「光明皇后願文」六字,今依據聖本補上。

====[註解]====

[] 鴝鵒:音「渠預」,八哥的別名。

[] 迦葉佛:過去七佛中,第六位的佛名,是釋迦牟尼佛的前一位佛。

====[對應經典]====

====[讀經拾得]====

  ***由原理來瞭解欲望的本質**

如果因為欲望太盛而難以修前一經所說的「十想」,則要先思維不淨、無常、無我、不可樂(對治常、樂、我、淨的妄想),並思維欲望的特性,如本經所說的各種譬喻。

如果不瞭解欲望的本質,縱使觀想不淨,有的人可能會覺得這不淨只是一種想像。先思維欲望的特性,瞭解了欲望的本質,這時十想就不只是想像,而是忠實反映出欲望的本質了。

人們欲望的背後隱藏了假設,例如我所貪的身體是永恆、乾淨、美麗的。如果觀身體不淨,欲望的背後失去所依靠的隱藏假設,就比較能消退欲望。

另一方面,由散心思考所達成的理解,斷煩惱的力度有限,如果能透過止觀將不淨轉換為真正的體驗,更能有破貪的力道。

  ***欲望的本質,在生活上有什麼例子呢?**

人們需要的不多,但想要的太多,這就是欲望造成的,

好吃的東西經過身體消化變成噁心的屎,身體持續地產出屎,因此不必過度貪著食物和身體。

好吃好喝的東西不一定有益健康,因欲望而過度吃喝則會導致不健康,例如喝太多含糖飲料,則會產生各種疾病。

有智慧,則能判斷需要的是什麼,不被想要的所蒙閉,而能避免苦果。


=====-[16]-(五)@@[0780c07]@@=====

@[0780c07]@聞如是:

@[0780c07]@一時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@[0780c08]@爾時。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十念廣分別修行,盡斷[[欲愛]]-[]-、[[色愛]]-[]-、[[無色愛]]-[]-、憍慢、無明。云何為十?所謂念佛、念法、念比丘僧、念戒、念施、念天、[[念止觀]]-[]-、念安般、念身、念死。是謂,比丘!有眾生修行此十念者,盡斷欲愛,色愛,無色愛,一切無明、憍慢、皆悉除盡。如是,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@[0780c14]@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
====[校勘]====

[16] 此經【麗】【聖】缺,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有於第四次
    ????



====[註解]====

[] 欲愛:欲界眾生(感官之欲)的渴愛。

[] 色愛:(斷除淫欲的)色界眾生的渴愛。

[] 無色愛:(斷除淫欲與物質欲的)無色界眾生的渴愛,例如對於無色界的受、想、行、識的渴愛。

[] 念止觀:即「念休息」,憶念寂滅、入定。

====[對應經典]====

====[讀經拾得]===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