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不應以經文作競諍之工具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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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信人: DavidChiou@Lion (邱大剛), 信區: talk 標 題: [不應以經文作競諍之工具] <增一、四十八、五十、八> 發信站: 獅子吼站 (Sun Jul 29 21:03:56 2001) 轉信站: Lion [ 本文轉載自獅子吼站 BudaStudy 版 ] [不應以經文作競諍之工具] <增一、四十八、五十、八> 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< 若有愚人習於法行。所謂契經.祇夜.偈.授決.因緣. 本末.譬喻.生.方等.未曾有.說.廣普。雖誦斯法。 不解其義。以不觀察其義。亦不順從其法。所應順法終 不從其行。 所以誦斯法者。從欲與人共競諍。意計勝負。亦不自為 己有所濟及。彼誦法已。則犯制限。猶如有人出彼村落 欲求惡蛇。彼若見極大之蛇。到已。以左手摩抆其尾。 然彼蛇迴頭螫蜇其手。由此緣報。便致命終。此亦如是。 若有愚人翫習其法。十二部經靡不斟酌。亦不觀察其義。 所以然者。由不究竟正法義故 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> 註:常用外道對經文斷章取義以作競諍之具,佛子應避免。 -- 悠哉賢故友, 抱道樂林泉, 坐到無疑地, 參窮有象天. 胸中消塊壘, 筆底走雲煙, 更笑忘機鳥, 常窺定後禪. ∼訪古月師•娥嵋道人 ☆歡迎光臨: Ξ 獅子吼站 版面介紹: cbs.ntu.edu.tw ☉ 禪與靜坐版 - 禪修的心態與調適討論 BudaSittin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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