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...[公告]私人的事情請以私信為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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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Xic
標題: Re: ...[公告]私人的事情請以私信為之
時間: Sat Mar 3 08:00:37 2007
※ 引述《magelinus (巫師)》之銘言:
> 例如,如果對某些人不滿,或是想知道對方有沒有跟自己說啥之類的,這不是大家
> 都會想知道的事情,還煩請以私信為之,否則就浪費資源嚕。
> 這類文章以後就直接砍了,就將子。
謝謝!
還是告知你一下好了,看過就可以直接砍了,感恩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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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 David:
我不知道有誰要您上站,
您若不上站以給大眾惡濁的討論空間,吾等鄙棄。
magelinus和 yfan故弄玄虛,希求其他學佛者三學增上方為正途。共勉。
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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