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食殘宿食戒犯緣】
亦名:殘宿食戒犯緣
戒本疏‧九十單提法:「論犯三
緣:一﹑是殘宿食,二﹑知是,三﹑咽。
便犯。」行宗記釋云:「犯緣
中,初列示。殘下,指句。兩重料
簡,俱指如鈔,今為引之。彼云:
一﹑殘而非宿,吉。
旦受四藥不加口法過
中。
二﹑宿而非殘,亦吉。
未受之食,
與同宿故,即內宿罪。
三﹑亦殘亦宿,提
。
義兼一吉。
四﹑非殘非宿,無罪。
謂
淨食也。
次四句者:一﹑是殘宿,非內
宿,得墮。
今日受食安界外,不共宿故。
二﹑是內非殘,吉。
未受之食,犯內宿故
。
三﹑四﹑俱句,與前無別。」
(戒疏記
卷一四‧六四‧一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