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食前後至他家戒緣起】
亦名:不囑同利入聚戒緣起
含註戒本‧九十單提法:「佛在
舍衛,長者為跋難陀故飯僧;彼時
欲過方來,比丘食竟不足。又羅閱
城中大臣得果,令跋難陀於僧中分
,後食已詣餘家。比丘告二過,佛
雙制此戒。」
(含註戒本卷中‧一六‧
一四)
戒本疏‧九十單提法:「就緣中
,初明食前游行,僧食不足;羅閱
下,食後遊行,遂不得果。為犯之
緣。」行宗記釋云:「戒緣,
二段。後云不得果者,大臣持果待
跋難陀歸為僧分,而彼食已往至他
家歸遲,遂致過時。此謂中前;若
在中後,則犯後戒。」
(戒疏記卷一
四‧七三‧二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