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食前後至他家戒制意】
亦名:不囑同利入聚戒制意
戒本疏‧九十單提法:「(波逸
提)食前後至他家戒四十二。有三
過制:一﹑俗里多緣,為善事難,輟
己家業,專崇福會;已許彼請,行
至他家,脫有事差,惱處極重。二﹑
既有食處,息緣修道;無事游散,
妨廢所習。三﹑共僧受請,背入聚落;
令他施主見彼不集,竟不設食,
稽留眾僧,使不充足,惱處不輕故
制。」
(戒疏記卷一四‧七三‧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