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非分乞缽戒犯緣】
亦名:乞缽戒犯緣
戒本疏‧三十捨墮法:「論犯六
緣:一﹑先有受持缽,二﹑減五綴不漏
,三﹑更隨非親乞,四﹑為己,五﹑乞如
法缽,六﹑領受。犯。十誦,若二人
共乞一缽,吉羅,量不如故。」
(
戒疏記卷一二‧二○‧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