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露地然火戒制意】
戒本疏‧九十單提法:「(波逸
提)露地然火戒五十七。凡火性焚
熾,事變無恆,容有延燒,不可不
禁。又然火相聚,多著世話,廢業
自輕,何得不制?」行宗記釋
云:「制意有二,初為防失。延燒
謂旁延他處。又下,次恐廢業。」
(戒疏記卷一五‧一七‧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