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過量尼師壇戒開緣】
亦名:過量坐具戒開緣
行事鈔‧隨戒釋相篇:「不犯者
,應量,減量作,若從他得已成者
,截割如量,若作兩重者,不犯。
今有通量而作者,諸部不許,四分七百結集中
亦不許。
」資持記釋云:「不犯
中,得已成者,兩種修改,並謂受
時即作此意。言兩重者,以過量故
,[袖-由+聶]疊令如。注斥非法。諸部即僧
祇十誦等。」
(事鈔記卷二五‧三○‧
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