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足食戒制意】
子題:小食
行宗記釋云:「制意中三:初、敘
食利害。是下,二、汎敘開制。將
謂開食使得資身,補謂制法令無缺
行。五中,上三頭陀報強,下二中
下報弱。又三二中,各自相望,前
強後弱,次列可尋。初即乞食,四
依本制。寶雲經中,凡乞得食分為
四分,一﹑與同梵行,二﹑與乞人,三﹑
與諸鬼,四﹑自供身。
此謂以己一飽之分
,分為四耳,非謂多受。
一摶不益。一坐
不再。
小食
即粥,及餘不正。上四
汎明,五即當戒。今下,三、正顯
今意,先明所應。為下,次顯不應
。長患謂多貪,廢業由多事,違教
因開法。」
(戒疏記卷一四‧四八‧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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