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觀合戰戒制意】
戒本疏‧九十單提法:「(波逸
提)觀軍合戰戒五十。過不異前。
既有緣至,應坐說法;後看合戰,
為刃所中,犯同於初。」行宗
記釋云:「制意,初指過同
前。同觀軍故。既下,正敘今戒。為刃所
中,中字去呼。如戒緣起,亦由見
犯,故曰同初。無緣見陣,即犯前
戒;有緣觀戰,方犯此戒。」
(戒
疏記卷一五‧三‧二○)(請參閱『觀軍
戒制意』一二九六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