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與狂癡法并解】
羯磨疏‧集法緣成篇:「與狂癡
法及解者,心亂壞神,不守本性,
來往違犯,多乖法度。據內非犯,
約外招疑。故以法除,雖在不妨。
後若病愈,得乞為解。」濟緣
記釋云:「即難提比丘得癲狂病,
多犯眾罪,故制此法。內非犯者,
以無心故;外招疑者,人不悉故。
雖在界中,不妨僧事。狂有三品,
下品常來,上品不來,中品來否不
定,故須與法。愈即病差。」
(業
疏記卷三‧一八‧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