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自言治釋名】
戒本疏‧七滅諍法:「自言治者
,罪是自生,還須自露。對於人眾
,面陳其失,故曰自言。因言其罪
,情無隱伏,則曰治也。緣中,由
不取自言,恐後清人,濫被驅逐,
因制斯藥。亦有三法自言、五法自
言,如上現前,可以知也。」
(戒
疏記卷一六‧四七‧一九)(請參閱『現
前毗尼緣起』八二○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