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自恣開與欲】
亦名:與欲自恣、受自恣欲文
子題:四分律自恣開欲不同他部
行事鈔‧自恣宗要篇:「作羯磨
者,索欲問和。其欲法云:『大德
僧聽。比丘某甲,我受彼欲自恣。
彼如法僧事,與欲自恣。』
此律自
恣開欲
,
不同他部
。故重示之。作
者知之。問和,答云自恣羯磨。亦
有通別,如上。」資持記釋云
:「初明索欲,餘諸羯磨,通傳欲
淨。獨此有異,故須別出。此下,
示部別。僧祇等律,並不開故。問
和中,且約通答。後顯別答。指如
上者,即羯磨篇。」
(事鈔記卷一三
‧一○‧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