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羯磨僧尼不得互作除三法】
亦名:僧尼二眾不得互作羯磨除
三法
資持記釋云:「問互作中,以僧尼
位別,不容參濫,故須簡示。答中
,初,明尼為僧作。文中三法。由
僧非法,尼無奉敬,恐違敬教,得
法方開。然下無屈上,止得遙加,
故云不須等。次,明僧為尼作。三
並現前。四分更有捨教授法,亦同
遙被。」
(事鈔記卷五‧五七‧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