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等施僧眾】
子題:僧跋
行事鈔‧訃請設則篇:「四分,
若請二部僧,先與比丘。恐日過者
,一時與之。梵摩難經,夫欲施者
,皆應平心,不問大小。佛令阿難
,臨飯說僧跋。
僧跋
者,眾僧飯皆
平等。」資持記釋云:「四分
明人等。二部,即二眾;則五眾俱
沾。前僧後尼,據日早也。次引經
文勸食等。具云,梵摩難國王經,
失譯。
僧跋
,謂令食均一味,與前
等供不同。」
(事鈔記卷三八‧二三‧
一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