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瞻病人求病人食】
行事鈔‧瞻病送終篇:「十誦,
當隨病人所須,問病因緣,覓師求
藥;日到僧廚,問有病人食不?若
無,取僧所供給庫中物;無者,當
為外求,應從善好名聞福德比丘索
。五分,每到行粥時,應問別有病
人粥不?若無,應先與病人,然後
行與僧也。十誦,病人得藥差者,
但是佛僧中不淨殘宿惡捉不受內宿
,並得服之。」資持記釋云:
「初十、五二律,明審問所須,應
時給付;後十誦中,開服犯過藥,
以必差故。佛僧中,佛無宿觸,疑
賸佛字。」
(事鈔記卷四○‧六‧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