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眾主諫將被罰】
亦名:諫將被罰
行事鈔‧僧網大綱篇:「若有將
被罰者,眾主比丘依律告云:『眾
僧可畏,具知三藏,有大勢力,道
俗欽仰等。』猶不捨者,又云:『
彼眾既有大力,若有違犯正教,必
舉治汝。』又不捨者,應言:『非
唯舉治而已,更奪三十五事。不復
往來迎送,同僧法事,乃至不足僧
數。』如是種種示已;若不受諫,
集眾和舉之。」
(事鈔記卷七‧五七‧
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