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略教結犯】
亦名:七佛略教結犯
戒本疏‧七聚重輕:「七佛略教
,廣前無罪;制後犯者,但是吉羅
同聚收故。何以知之?初未制廣有
犯過者,最初犯戒,戒是略教所制
有罪,心違三善;況制廣後而無犯
耶?若不立犯,略教不行,廣何所
補,用略何為?今則廣略俱陳,明
知兩犯不惑。」行宗記釋云:
「意詳心違三善,未落廣教;隨七
佛偈所詮行相,有違即結。」
(戒
疏記卷四‧一一‧一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