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無根波羅夷謗戒制意】
亦名:無根重罪謗戒制意、無根
謗戒制意
戒本疏‧十三僧殘法:「(僧殘
)第八,無根重罪謗戒。……初制
意者。夫出家同住,和合為先,互
相將護,許無惱觸。今乃內懷瞋忿
,橫搆虛狀,以彼重事,加謗前人
。自壞心行,增長生死。以滅正法
。又復塵坌良善,甄在眾外,惱他
一生,廢修正業。欺罔事深,特須
聖制。如多論云:一﹑為護自行,令
法久住故;二﹑為止毀謗,令梵行者
安樂修道,不妨正業故。」
(戒疏記
卷九‧一‧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