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無主不處分過量房戒開緣】
亦名:無主房戒開緣
含註戒本‧十三僧殘法:「不犯
者,如量作,減量作;僧處分,無
難處,無妨處;如法絣作。若為僧
為佛圖講堂。草庵葉庵,小容身屋
。若作多人住屋,如法者是。」
(
含註戒本卷上‧一二‧九)
戒本疏‧十三僧殘法:「(一﹑牒
釋)就不犯中,如量減量,開前過
量;處分及無妨,比上開之;如法
絣作,開上過分齊,俱有殘,簡吉
等。若為僧下,開二殘相。草庵已
下,小故非犯。(二﹑點多人)多人
住者,以擬多人住故,非謂多人共
造也;如畜長例。」行宗記釋
云:「不犯中,初科,如量至絣作
等,此並依教明開。為僧者,此對
為己明開。釋多人中,非謂共造者
,容同犯故。如畜長者,多人未分
物過日不犯,則同擬多人也;分屬
已定,共處亦犯,如共造也。」
(
戒疏記卷八‧七一‧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