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漉蟲水法】
子題:無漉囊不得半由旬行
行事鈔‧隨戒釋相篇:「僧祇,
蟲細者三重漉。猶有者,捨去。若
用水者,日日諦視,無蟲便用。以
蟲生無定,或先無今有故。五分,
蟲水者,漉囊所得,肉眼所見。若
用水,蟲蟲墮。
無漉囊
,
不得半由
旬行
。若無者,用衣角漉之。」
(
事鈔記卷二三‧六‧一八)
行事鈔‧隨戒釋相篇:「僧祇,
若漉水得已,不得厭課看,暗眼人
看,能見掌中細文者看。看時如大
象載竹車,一迴頃;知無,應用。
若施主請比丘食,應問漉水未?若
未者,自看漉,或使可信人應教漉
。不可信者,自應漉;蟲不得語(
恐彼知而成犯故),莫殺傷。蟲水
著器中,還送本水來處瀉中。若來
處遠者,近有池七日不消者以蟲著
中。若知水有蟲,不得持器繩借人
。若池汪水有蟲,不得唱云,此水
有蟲。若問者,答言長老自看。知
友同師者,語言此中有蟲,當漉水
用。」
(事鈔記卷二四‧四七‧一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