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受用物】
戒本疏‧四波羅夷法:「法所受
用者,謂紙素竹木上書經像,或箱
函器襆,曾經盛貯,剋定永施,不
許改轉。此則一定,敬同聖教。皆
是滅理之所依持,故有損益,並望
涅槃,而生罪福。」
(戒疏記卷六‧
四四‧一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