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沙彌自恣法】
子題:犯通、舉通
行事鈔‧沙彌別行篇:「若自恣
者,準說戒中,別堂作法,送籌合
唱。若通作者,僧自恣已,五德來
向沙彌處,互跪,說僧自恣之文
以犯舉兩通故。」資持記釋云
:「自恣中,通別同上。準如說戒
,前既遣出,至僧自恣訖,應須鳴
鐘再集。兩通者,犯相同僧,故
犯
通
;上得治下,故
舉通
。」
(事鈔記
卷四一‧三九‧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