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殺戒人重餘輕】
戒本疏‧四波羅夷法:「(一﹑約
緣勝劣)殺相亦爾,人重餘輕。何
以知者?亦由人趣報勝,根器有緣
,能修諸善,出家成聖。然彼形心
,俱是道器;今若加害,斷彼相續
,即是障道,為過情深,故制極重
。餘趣反上,報微故輕。是以多云
,三歸、五戒、木叉解脫,沙門四
果、佛、及辟支,必在人道,漏盡
成聖。故有損害,便得重罪。天雖
報勝,不能出家以成僧寶。(二﹑約
事希數)又復趣別,相殺義希;故
就此義,害得輕罪。」
(戒疏記卷五
‧一三‧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