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止犯】
戒本疏‧持犯方軌:「止犯,以
對作持。所對事法,怠而不修,皆
名止犯。」
(戒疏記卷四‧四九‧一二
)
戒本疏‧持犯方軌:「良由癡心
怠惰,不奉教法,行違本受,厭而
不學,故名為止。止而有違,反彼
願本,故名為犯。犯由止成,故名
止犯。此對不修善法為宗。」
(戒
疏記卷四‧三五‧一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