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欲法唯除結界】
亦名:結界法制不取欲、與欲唯
除結界
行事鈔‧受欲是非篇:「明開遮
,律中唯除結界,餘並開之。雖非
明文,以非制故。」資持記釋
云:「開遮中,初明遮。遮即是制
,律文唯結三種大界羯磨之前,並
云不得受欲,故曰唯除。
義準三小、
戒場亦遮。
餘下,明開,初句判定。
下二句義決。欲法制緣,出說恣二
犍度;戒本單白,捨德衣白,前列
問欲;自餘並無,故云非明文也。
除結界法,制不取欲;餘並不制,
意即是開,故云以非制也。」
(事
鈔記卷五‧三‧一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