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欲之與欲現身相】
亦名:現身相與清淨欲、取欲者
須知同別之相、與欲現身
相
子題:清淨欲
行事鈔‧受欲是非篇:「依如五
分,病人不能口說,聽現身相與清
淨欲。若舉手,若舉指、搖身、搖
頭,乃至舉眼,得名
清淨欲
。律文
如此。而取欲者,須知同別之相,
方得成就。若違心不同而現相者,
雖取不成,終為別眾。」資持
記釋云:「初示五相,隨病者所為
,亦非止此。律下,次誡令詳審。
律即五分。由無名句,色相難辨,
故在取者默識趣向。」
(事鈔記卷五
‧一○‧二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