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欲之與欲制意】
亦名:與欲制意
行事鈔‧受欲是非篇:「制意者
。凡作法事,必須身心俱集,方成
和合。設若有緣不開心集,則機教
莫同,將何拔濟?故聽傳心口,應
僧前事,方能彼此俱辦。緣此故開
與欲。」
(事鈔記卷五‧二‧八)
羯磨疏‧集法緣成篇:「言制意
者,凡僧事要務,和合為宗;乖此
作業,必不成濟。然則形居世累,
事難通允,制其身口,容可從緣;
若不開心,教則太局。故大聖知時
,隨前法緣,緩急相濟,彼我齊舉
;通心達僧,便成遂事。意如此矣
。」濟緣記釋云:「制意中,
初敘僧事。然下,次明欲法又二,
初敘機緣。故下,次明立教。緩制
身口,急開心欲。彼是僧事,我即
欲緣。」
(業疏記卷五‧一‧一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