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法尼安置儀式】
行事鈔‧尼眾別行篇:「安置儀
式。應在二眾各結界內,長鋪兩席
,使中央空二三尺許,令申手相及
。諸本法尼多者,兩處安置:一﹑眾
多聚處,二﹑單身在僧前。一一召來
,入眾教乞,得戒已,令在大尼下
坐,待竟,總為說相。」資持
記釋云:「初明僧尼坐處。各結界
內,或就大界,或在戒場也。長鋪
兩席,謂同一行,僧上尼下,或約
單排,或是叢坐,兩皆得也。中央
空者,謂不相連,使尊卑無濫,或
避譏也。申手及者,據露處為言。
諸下,次明安置尼處。事儀大同僧
中。」
(事鈔記卷四二‧六‧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