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攝僧餘三大界】
子題:同說戒同利養、同說戒別
利養、同利養別說戒、法
食二同界、法同食別界、
食同法別界
行事鈔‧結界方法篇:「餘有三
種界別。一﹑別說戒別利養,欲
同說
戒同利養
。二﹑別說戒別利養,欲
同
說戒別利養
。三﹑別說戒別利養,欲
同利養別說戒
。為守護住處故。此
四方僧物唱和法也,佛並開結。末
代之中,此法殆盡。必若合寺有緣
濟乏,並須白二和僧送之;不得直
爾與他,以僧物不得出界。」
資持記釋云:「示餘三中。初謂一
處有食無法,一處有法無食,各解
同結,自他相濟,名為
法食二同界
。二﹑謂二俱有食,一處有法,名
法
同食別界
。
此二并上人法二同,即三種大
界。
三﹑謂二俱有法,一處無食,名
食同法別界
。為下,別釋第三,初
示開意。言守護者,不令彼處僧散
寺廢故。四方唱和者,顯非結界,
而前標云三種界者,以利養相通,
義同一界,下云開結,意亦同之。
疏云,本非結界,因前同別,故有
事來。」
(事鈔記卷六‧三七‧一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