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攝僧說戒堂結法并解】
亦名:結說戒堂法并解
羯磨疏‧集法緣成篇:「結解說
戒堂者,多人別造,至時須定。故
立法示,後集無疑。既設說已,須
解又結也。」濟緣記釋云:「
未開結界,別立戒堂,統通一集;
既有多處,來眾難期,故須標結,
令知定處。準律羯磨,白云:『大
德僧聽。若僧時到,僧忍聽。在某
處作說戒堂。白如是。』
羯磨準知。
此但指處,不唱方相,本非結法,
而言結者,但望要心剋定為言。
古
記錯引後結界法為戒堂,故特出之。
既設說
已者,謂此處已作,後移別處,故
有解結。」
(業疏記卷三‧一六‧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