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攝僧作法界次第】
羯磨疏‧諸界結解篇:「就攝僧
界,文又分三:初為自然勞倦,眾
取濟機,開立大界;界限制約,事
雜煩多,又開戒場;上二常途,難
濟非務,故開小界。各如文次,當
自分別。」濟緣記釋云:「總
標中,各據本緣,敘三次第。界限
制約,制必集故。事雜煩多,眾數
起故。非務,即目難緣,非常有故
。下文既廣,故略指之。」
(業疏記
卷七‧九‧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