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持故房與道俗經營二法】
亦名:持故房與道俗治法
羯磨疏‧集法緣成篇:「持故房
與道俗治法,僧房久故,治葺須人
,前(差比丘修理房法)但薄營,
即堪安厝。今極朽壞,多用人工,
事須和付。仍以情許,停止量時。
故有二也。」濟緣記釋云:「
前敘付與法;仍下,明量可法。檢
律無文,應是義具。」
(業疏記卷三
‧二一‧一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