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戒法戒體不即不離非同非異】
資持記‧釋標宗篇:「問:『法
之與體,同異云何』?答:『業疏
云,體者戒法所依之本。是則法為
能依,體是所依,不可云同。又云
,戒體者,所謂納聖法於心胸,即
法是所納之戒體。據此不可云異。
應知言法未必是體,言體其必是法
。不即不離,非同非異。』」
(事
鈔記卷三‧一○‧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