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懺僧殘即座誡敕法】
子題:折伏法、調伏法、發露法
行事鈔‧懺六聚法篇:「明奪行
誡敕行護法。羯磨者告云,此白四
羯磨,聖教良藥,遵之在心;奪三
十五事,是
折伏法
,勿得有違;執
眾勞苦,奉清淨比丘,是
調伏法
,
每事順行;白等八事,是
發露法
,
宜加愧恥,深自剋責,依法而白,
不得有失,失者失宿,自慢慢他。
」資持記釋云:「教示有四,
初示羯磨,二﹑示奪行,三﹑示執事,
四﹑示白告。」
(事鈔記卷二八‧三一‧
一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