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式叉摩那體同沙彌尼無別戒體】
羯磨疏‧諸戒受法篇:「此學法
女,無戒體也,但受別教,位過沙
彌。如上已解,恐忘故重言之。以
人不解,謂分三眾,有三戒體。實
同而異,但增學也。何以明耶?依
六法行,無過聽受;分有所犯,更
從始學。或不學法,或學不滿,或
缺不行,並名非法,為佛所訶,義
無輒受。」
(業疏記卷一七‧三三‧二
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