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廣教】
子題:名廣、報廣、治廣
戒本疏‧總辨廣略二教:「(一﹑
釋廣名)言廣教者,由略名含,未
曉前相;雖造諸非,不謂有犯。故
須廣張網目(即隨事別制),收攝
罪聚(即科約篇聚),鈍根之流,
聞便得解因廣故說 名為廣教
(二﹑釋廣相)又此廣名,略分三位
謂名、報、治也。初篇品等,以
名廣
,如初聚斷頭等。二﹑獄苦相
對,以為
報廣
,如初罪生報九百二
十一億六十千歲等。三﹑擯悔有別,
以為
治廣
,如犯初罪覆故永棄,有
悔盡形。略教所詮,但舉其網,未
張此目,不名為廣。」
(戒疏記卷二
‧五二‧一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