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尼在沙彌後】
行事鈔‧尼眾別行篇:「所以在
沙彌後者,智論云,尼得無量律儀
故,次應比丘後;佛以儀法不便,
故在沙彌後。」資持記釋云:
「初徵,以約類雖然,據位則亂故
。次引論釋,言不便者,男女相配
,涉譏疑故。」
(事鈔記卷四二‧一‧
一三)
濟緣記釋云:「依位列者,謂依五
眾次第,則男女相間,似於匹對,
招世譏嫌,故云便屢接形。屢猶近
也;接形謂男女交參。」
(業疏記卷
一七‧三一‧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