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尼四依法】
子題:尼不許獨居蘭若
羯磨疏‧諸戒受法篇:「說四依
中,樹下依者,非蘭若中;尼輕易
陵,不行此教;何妨餘樹得受頭陀
也?如五分說四依,無樹下坐;改
云依麤弊臥具也。四分文同,義非
蘭若,以多難故。」濟緣記釋
云:「四依中,初科。
尼不許獨居
蘭若
,故樹下依,必在聚落。如下
,引異。彼律第三僧尼不同。麤弊
去奢靡也。」
(業疏記卷一七‧五二‧
一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