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尼五衣】
子題:覆肩衣、水浴衣
行事鈔‧二衣總別篇:「僧祇云
,當作衣覆肩,名
覆肩衣
,不者越
罪。雨衣、祇支得提罪。尼祇支長
佛四磔手,廣二磔手,互減過亦提
。尼五衣者,覆肩衣、
水浴衣
,及
三衣也。
準此部別不同。四分令有祇支、
覆肩等。
」資持記釋云:「僧祇
,初明制畜不同。若準今宗,不畜
二衣俱提。尼下,示祇支制量。彼
律一磔長二尺四,則計九尺六,廣
四尺八;與前頗異。尼下,總列五
衣。同別可見。」
(事鈔記卷三○‧三
二‧一八)